2025年潘集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经企业申报、区人社局审核,拟对淮南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拨付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
举报监督电话:
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4-4989236
潘集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0554-2114216
附件:2025年潘集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公示名单.xlsx
潘集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8日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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