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潘集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潘集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潘集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根据《淮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区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集中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以提升业主满意度为目标,以物业服务为切入点,着力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着力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居民物业管理服务投诉显著下降,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物业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大排查
1.摸清小区底数。全面摸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情况,物业服务覆盖、业委会组建、党的工作覆盖情况,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等情况,制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物业小区信息。(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
2.找准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业主委员会履职以及城管、公安、消防、市场等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履责中存在的问题。排查小区环境卫生、配套设施设备、违章搭建、治安风险隐患、公共秩序安全、消防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维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涉及住宅小区内其他物业问题。开展业主物业服务问题投诉受理和满意度调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档,制定《住宅物业服务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
(二)推进大整治
1.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多渠道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信息。扎实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和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住建局)严肃查处违规收取费用、扰乱市场秩序、侵占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违约失信、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
2.整治业主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成立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或按规定加快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乡镇)、社区要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压实业主委员会职责,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街道(乡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组织评估,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审计,对业主反映强烈的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加大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
3.整治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压实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依据不同的矛盾纠纷类型明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职责,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作用,多渠道收集居民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形成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制度,分类分级处置物业管理纠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信访局)
4.整治房屋质量问题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重点是不履行房屋保修义务,建筑外墙剥落、雨污混流、地下车库渗水、道路破损、窨井盖缺失、照明缺失、加压调蓄设施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环卫,安防、体育健身器材、停车位,电动车集中充电、景观绿化、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短板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直相关单位)
5.整治小区环境管理不到位。住宅小区内违规装修,乱搭乱建,乱伐乱砍,毁绿种菜,侵占公共空间,垃圾未分类投放及清扫清运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住宅小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消防栓无水,专兼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实体运行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7.整治小区内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住宅小区内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维保单位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未及时进行特种设备维保,养护和更新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整治排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辖区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住宅小区内高空抛物、燃放烟花爆竹、监控安防、车辆停放、养犬等影响公共安全问题;损坏、挪用、拆除人防设施器材以及其他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三)促进大提升
1.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进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培育一批本地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带动提升物业服务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住建局)
2.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规范化水平。落实“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要求,8月底业委会组建率达到80%,力争年底完成业委会组建率90%的目标。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把好业主大会筹备组、换届小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和选举组织关,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街道(乡镇)指导督促公开业主委员会决定、经费收支等信息,加强公共收益管理,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业主委员会公开透明履职,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前、任中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履职评估、工作述职、审计制度,促进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业委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乡镇)指导业主大会开展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住建局)
3.提升多元化解物业纠纷水平。按照“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复杂问题不出街道(乡镇)、重大疑难问题不出辖区”的原则,街道(乡镇)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充实人员,健全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格局,推进物业管理纠纷属地化解。(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
4.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住宅小区延伸,加强城市管理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接。(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潘集公安分局、区住建局)落实执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由街道(乡镇)牵头,整合辖区内公安、城市管理、消防等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深入小区开展综合执法活动。(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潘集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网格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赋予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权,推行社区“两委”与物业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工作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物业工作格局,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住建局)
三、进度安排
从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工作。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服务提升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3年8月20日至8月30日)。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组织开展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物业服务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提升(2023年8月31日至10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提升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总结巩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认真总结物业管理服务提升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提升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在聚焦解决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问题的同时,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认真落实《淮南市“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创新,打通社会治理神经末梢,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大幅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将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潘集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同步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皖美红色物业”联席会议机制,设立由住建部门牵头,城管、公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国动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调度、督查督办、约谈、考核等工作制度,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创建日常督查中,采取增加小区数量和检查频次等方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住建局、区文明办)
(三)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优秀企业服务提质创优,提供长期稳定和高品质服务。城镇老旧小区完成改造后,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接管;无法单独管理又不能联合打包的,通过组建或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兜底管理等形式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实现物业服务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主动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优秀物业项目好的经验做法。开展物业法律法规进小区活动,培育业主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文明意识。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各方及广大业主积极参与整治提升行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组织有关媒体对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企业、单位,坚决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住建局)
(五)实行销号管理。各有关乡镇、田集街道、要及时汇总梳理本地区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明确1名联络员,于每月1日前梳理汇总上个月度整治提升行动问题处置情况、工作亮点并及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潘集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多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玉峰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曹多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前进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 胜 区发改委主任
苏 章 区司法局局长
陈晓芳 区民政局局长
刘 杰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马 刚 潘集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李 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文革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振伟 区信访局局长
杨 卫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 雷 区房管所所长
李 军 田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玉芳 夹沟镇党委书记
万 波 高皇镇镇长
陈 韬 平圩镇镇长
张 锋 架河镇镇长
方 涛 古沟回族乡乡长
李著文 泥河镇镇长
邓家奎 潘集镇镇长
聂敬虎 贺疃镇镇长
王 平 祁集镇镇长
孙方灵 芦集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高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