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潘集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潘集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潘集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23〕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全面推进健康潘集建设,推动我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民健康生活品质,推进我区健康治理体系和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潘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和干预列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发挥公共政策对公众健康的导向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快推进“健康潘集”建设。
二、评估范围及内容
(一)评估对象
1.公共政策。以政府名义和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政府内设机构及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的对象。
2.重大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二)评估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针对市民主要健康问题,包括环境、社会与文化、经济与产业、生活方式、人群整体健康水平、死亡和肿瘤、慢性病和精神健康、职业病和地方病、其他伤害或疾病、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健康等,评价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意见及对策建议。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探索阶段
分阶段、分步骤探索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重点选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2023年起,基入建立我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初步制定我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管理办法、实施计划、技术路线。探索公共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领域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践案例,选择部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试点评估。
(二)全面推进阶段
到2024年底,评价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价试点工作提质扩面,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提交评价覆盖率逐步提升,评价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到2025年底,在全区全面推行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到2030年底,健康影响评价公共政策和项目的提交评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拟定的重大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影响评价信息系统全面推广运行。
四、实施办法
(一)职责分工
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初稿)应及时提供给区卫健委,区卫健委负责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区发改委和区直部门应及时向区卫健委报备即将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区卫健委负责对拟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为提高评价评估工作效率,区卫健委应提前和相关部门对接,集中时间和人员,尽快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二)组织方式
区卫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1.交由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
2.交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或重大工程项目具体实施部门牵头,组织包括卫生健康部门在内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3.由区卫健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实施步骤
1.组建专家组。由评价实施主体组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人数。
2.开展评价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实地调研、专家质(函)询和群众意见调查等方法,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对政策和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研判,作出评价评估结论,提出促进人群健康的建议,形成政策修改清单表或编制评价评估报告书。评价评估过程应注重效率优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决策时间成本,原则上评价评估过程一般不超过7天,评审对象特别重大的,评价评估过程不超过15天。
3.撰写评价评估报告。由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牵头实施部门负责汇总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的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撰写评价评估报告。
(四)评估结果应用
健康影响评估结果是政府和部门制定各类政策、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的重要依据,健康影响评估结果为决策制定提供必要信息,强化政策、规划和项目对人群健康影响的正面效应,减轻对人群健康的负面影响。
1.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出台、发布;重大工程项目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可按规范要求推进、实施。
2.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工程项目未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由文件拟订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意见和建议进行相应调整修改后提交评价评估专家组再次审核。通过专家组审核的,视同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情形办理;未通过专家组审核的,拟制发文件不宜出台,工程项目不宜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区乡联动、部门协同、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机制。区卫健委为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撑主体,负责对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研究制定健康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区卫健委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部门,负责研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日常工作由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承担,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制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宣传等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在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纳入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内容,将评价评估结果报区卫健委备案。
(二)强化能力建设。区卫健委按照全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定期交流制度,通过开展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共享性活动,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促进部门间的交流。要加强健康城市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与更高级专业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团队的联系与交流,提升工作能力。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对接,保证完成本部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三)确保工作质量。区卫健委每年对相关部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纳入健康潘集行动考核工作创新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加强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组织管理等多种方式,促使运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应对健康问题,使各部门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本部门工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