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4:15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小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74

 

 

 

 

 

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论述,切实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群众参与、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以源头减量、控制增量、提升质量为目标,以探索和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为核心,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路、多方齐动、集智创新,选择祁集镇作为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集居民小区、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边试点、边规范、边推广,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简便节约易行易推广的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二、分类标准

按照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我区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采用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三、主要任务

()开展源头减量。乡镇和村居委会办公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上市,引导居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加强对辖区餐饮店、旅馆的监管,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规范分类投放。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村、公共机构,要安排现场引导员,由乡镇负责保洁员(引导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做到干湿分离,减少塑料袋使用。依靠乡镇党组织,统筹居委会、市场化公司力量,发动党员骨干、志愿者、热心居民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加强分类收集。乡镇村、公共机构要优化布局,根据布局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设置垃圾桶站、垃圾亭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站、亭站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统一配备,各村、公共机构负责分类垃圾容器的保养和清洗,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异味。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乱堆乱放,不混入生活垃圾。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入保障机制,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范围,投入必要的经费,完善配套的设施,满足运行的需求,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附件:祁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祁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制定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活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 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乡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主要目标

2022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和标准体系,形成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实施区域。镇镇府机关、祁集社区

()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派出所、银行、供电所等事业单位,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

()强制分类要求。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于2022年底前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方案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垃圾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建设完善终端处置设施。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政府主导,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规章制度,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单独投放有害垃圾。行政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将易腐垃圾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市场化进程,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区域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绛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

五、工作保障

()健全规章制度。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完善政策支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支持相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财政支持。

()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四)动员全员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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