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潘集区有序开展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
为安全、有序推进潘集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保供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杉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曹多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国道 区科经局局长
成 员:胡 玲 区科经副局长
丁秀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怀书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汪丹琛 区发改委副主任
郑礼山 区财政局副局长
程晋艳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苏华业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姚登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全计 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由陈国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
三、企业复工复产标准
(一)健全防控机制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企业员工每日20%的核酸检测,一周内完成全员检测。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风险可控,采取点对点,家庭、企业“两点一线”封闭管理。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二)具备生产条件
1.设备检修到位,确保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2.原材料准备充足,满足一段时间生产所需;
3.订单量相对充足。
(三)落实防控要求
1.必须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实行全员厂区封闭管理,在企人员不得离开厂区。
2.企业要设立缓冲区。缓冲区实行专区专人,缓冲区人员不得进入厂内生产及人员密集区域。各类物品、物资运输交接在缓冲区完成,采取无接触交接并做好消杀等防疫工作。
3.企业内员工实行分区管理。分区相对独立,分区之间不交集,同时做好分区与缓冲区的隔离工作。
4.严控人员集聚。人员不扎堆、不集聚;实行错峰就餐,采取分餐制、取餐制;不集中住宿,保持安全距离。
5.加强个人防护。员工要着工作服,佩戴KN95、N95口罩,按规定戴手套,及时更换防护用品。
6.做好企业内部消杀工作,对厂区、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场所须每日进行1—2次清洁消毒。
四、复工申报复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复工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工业企业将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各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审核。
2.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核。各乡镇(街 道)或开发区对企业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进行审核检查,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科经局复核。区科经局局对各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审核后的资料进行复核,由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备案。
3.区疫情防控防控指挥部确认备案。 区科经局对企业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后由区分管领导签字,并转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备案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2.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3.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员工信息汇总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科经局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定期牵头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重点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保障职工安全。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1.潘集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南
2.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3.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4.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员工信息汇总表
附件1
潘集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操作指南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推动全区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状态的工业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开复工前后疫情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对象
全区范围内处于低风险区域,受疫情影响已经停产或部分停产、目前有复工复产需求的工业企业。
二、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六严格”
1.严格落实“四有”、“两员”要求。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体系,做到“四有”、设置“两员”。“四有”即:企业要有防控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等)和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处置流程等),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两员”即:企业要设置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原则上规上工业企业要有属地政府派驻的防疫指导员。
2.严格审定返岗职工。开展一次全员排查,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准确掌握员工停工期间的健康状况、“两码”情况、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情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现居住地风险等级等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严格审定复工复产人员名单,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有病例接触史、与从隔离点返回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等情况的员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
3.严格做好场所消杀。提前做好对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会议场所、仓储中心、员工食堂、宿舍等职工生产生活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检查、清洗和消毒中央空调,避免通过通风系统造成交叉感染。组织场所消杀培训,开展一次性预防性消杀。
4.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检查生产装置和接入厂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的管道、管线以及相应的设备、设施,特别是针对因疫情防控和停工造成的安全生产隐患(含省市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未到位不得复工复产。
5.严格落实防控物资储备。结合企业生产和员工实际情况,储备充足的口罩、体温检测仪器、消毒液(剂)等物资,其中口罩、消毒液(剂)等重点防疫物资需确保至少7天循环存量,防疫物资要放置在专用储藏室内。
6.严格设置防控区域。厂区入口处设立监测岗和专用隔离场所,安排专人负责测温,发现异常外来人员立即隔离。有条件的企业要在厂区入口附近设立相对独立的缓冲区,在缓冲区内进行车辆、货物的消杀、装卸等工作。
三、复工时审批流程按照“三步走”
1.企业自查。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照“复工准备六严格”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2.提交申请、承诺。工业企业自查合格后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煤、电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签订《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工复产员工信息汇总表、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3.政府评估、审核。区科经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和核查,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煤、电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评估和审批。凡是评估核查不达标的,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在审核批准前不得复工。区科经局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开展随机抽查。
四、复工后管控措施落实“五常态”
1.常态化加强入口管理。入口处有专人测温登记、查验“两码”、查验首次进入企业人员或首次返岗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提醒进入人员佩戴口罩。严格物流车辆管理,落实全车消杀、无接触配送等措施,做到“即装(卸)即走”。
2.常态化做好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测量体温、查验“两码”。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按有关规定戴手套、穿工作服上岗。定期对门卫、装卸工、采购、销售、后勤等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定期更新完善员工花名册,与全体员工签订承诺书。
3.常态化严控人员聚集。控制聚集性活动,减少会议人员规模,会议间隔就坐或间隔1米以上,佩戴口罩参加会议,倡导线上会议。推行分餐制、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
4.常态化落实消毒杀菌。公共场所和物品定时消杀、加强通风换气,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设施和符合条件的洗手液。
5.常态化宣传防疫知识。通过宣传栏、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强防控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及时提示风险地区,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按照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各项常态化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2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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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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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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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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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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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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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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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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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复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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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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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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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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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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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岗员工审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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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场所消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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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设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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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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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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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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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
作为履行“四方责任”的主体之一,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针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承诺如下:
1.落实“四有”、“两员”要求,做到有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储备、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设置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
2.严格审定返岗职工,开展全员排查,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严格审定复工复产人员名单,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有病例接触史、与从隔离点返回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等情况的员工暂不安排返岗。
3.做好场所消杀。复工前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杀等准备工作。复工后做好公共场所和物品定时消杀、加强通风换气、垃圾“日产日清”等工作。
4.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检查生产装置和接入厂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的管道、管线以及相应的设备、设施,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
5.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和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在厂区活动期间佩戴口罩并按有关规定戴手套、穿工作服上岗,防护用品有破损或污损时立即更换。储备充足的口罩、体温检测仪器、消毒液(剂)等物资,其中口罩、消毒液(剂)等重点防疫物资需确保至少7天循环存量。
6.严格进出通道管理,厂区入口处设立监测岗和专用隔离场所,安排专人负责测温,发现异常外来人员立即隔离。严格物流车辆管理,落实全车消杀、无接触配送等措施,做到“即装(卸)即走”。
7.避免人员集聚,做到企业员工不扎堆、不集聚;实行错峰就餐,采取分餐制、取餐制,并保持安全距离。
我单位将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未做到上述承诺,立即停产;如出现确诊病例,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名称)复工复产员工信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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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健康码 状态 |
核酸检 测情况 |
停工期间是否有 中高风险地区行程 史或病例接触史 |
停工期间 活动轨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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