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18:21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潘集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321

 

 

 

潘集区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改造提升农村户厕1160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农村厕所管护机制全面落实,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85%以上;完成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

乡村振兴正常推进区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厕所革命”

1、进一步夯实“厕所革命”工作基础。按照淮南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摸清各类厕所数量、标准和任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系统整理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按照农民对厕所的新认识、新需求等,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让“厕所革命”更有效、农民更欢迎。(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3

2、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按照中央两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合理确定我区2022年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科学合理编制改厕工作方案,按照“确保进院、优先入室”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1160户以上的农村户厕改造。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和粪污处理设施。扎实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乡镇政府驻地、农村中小学、乡村卫生室和乡村旅游厕所的改造升级,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实用卫生厕所模式、技术和产品,加强改厕产品的质量管控,扎实做好农村改厕产品质量“采购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1

3、落实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把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相衔接,因镇因村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联镇一体处理,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用沼气池,不断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乡镇户厕管护服务站工作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设备、有经费、有考核。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三者相结合的厕所管护机制,真正解决农民“清掏难、维修难”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1

(二)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淮河、黑河、泥河、茨淮新河等流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老搬迁村等人口集中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的村庄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226月底前完成20214个省级中心村污水设施建设并投入试运行;20227月底前完成20225个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划并实施招投标;20225月底完成对已建成64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和问题整改,提高使用效率;20225月底前完成村镇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和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问题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清单,及时整改,争取项目资金,普及入户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1月。

2、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区黑臭水体底数,建立台账,明确优先顺开展试点,制定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以户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些可推广的治理模式,探索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三)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集村收、公司转运、集中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加强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公司的日常监管,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效率,健全稳定的长效机制,提升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长期

2、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潘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及再生资源回收”补短板项目建设。加强源头减量,推广两次四分法”(即农户源头村保洁员细分,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不可回收垃圾,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置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试点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设施,支持各乡镇村采取有偿回收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妥善处置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庄建设。(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四)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强化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不搞千篇一律,突出村庄特色,优化区域村庄布局与分类,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规划编制经费可由区、乡共同承担,也可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中统筹使用一部分农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2022年完成架河镇瓦芦集镇城北村夹沟镇老庙村、田集街道吴湖社区、泥河镇杨柳村等5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同步完成5个村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方案编制审批工作。(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有关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1月。

(五)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强化乡村风貌引导,突出“皖淮”特点,传承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一刀切,不搞千村一面,更不搞大拆大建2022年完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4编制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规划5提升已建成省级中心村64整治自然50结合文明创建和“四点五线”环境卫生整治,实现境内国乡村道路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覆盖形成串点连线、连线成片全域推进美丽潘集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内道路升级改造,利用交通道路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非标债券等项目资金,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乡村巷道和入户道路延伸围绕生态宜居,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国土绿化行动,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三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5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潘集酥瓜”、“店集贡米等文化展馆完成4个省级中心村乡愁馆建设任务全面改造提升区域内公厕,让所有的公厕全部实现水冲式和无害化目标。区委农办牵头,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区城管执法、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六)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全区166个村、723个非塌陷区自然庄全面启动“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庄内沟塘。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2、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影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3、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道巷口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4、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道路及村庄内破旧广告牌,同时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5、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6、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主体作用,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乡镇、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弘扬正能量,提升村民素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

(七)开展“四点五线”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从2022年元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驻地、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美丽乡村示范点、大型厂矿企业周边,国道、省道、县道、乡村主干道及铁路沿线(简称“四点五线”)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拆除各种无功能建筑、改造提升户用厕所,常态化管护公共厕所,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河渠沟塘,消除黑臭水体,开展植树造林等,3月份后保持常态化管护,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与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相衔接,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区委农办牵头、区效能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八)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

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全区158家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常态化监管,使其设施正常运行,从源头控制畜禽粪污对环境的污染,同步开展规模以下养殖场的治理,配齐粪污处理设施,强化监管,禁止无序排放,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创建部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上台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乡村振兴整体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区委负总责,乡村抓落实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抓好方案制定、任务落实、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区直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按照分工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乡镇党委和村(居)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抓村带户、发动农民,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清单,闭环式管理。(区委农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二)加强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效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水利、交通、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一事一议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三)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指导制度、调度推进制度、限期整改制度、提示提醒制度、通报约谈制度、追责问责制度”等六大制度,确保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区委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5月。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召开动员会、现场会、发放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农民参与,让农民满意。总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区委农办、区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五)强化考核激励。区级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实行联系、包保乡镇制度,加强对镇、村干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技术服务和相关工作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实行工作情况日报告、周调度、双月考核制度。将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级环保督察范围。(区委农办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222月至2022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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