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潘集区农村改厕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14:50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潘集区农村改厕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十届人民政府119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99

 

 

 

 

潘集区农村改厕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户厕改造成果,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解决“厕所改了有人管、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粪污掏了有人用”等实际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

采取“区政府投资建设+乡镇政府运营负责+经营主体回收利用”的三级投入模式,同时鼓励支持引进市场化机制运作,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

1、成立服务站。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区共建设10个管护服务站(祁集镇管护站合并于架河镇管护站)。根据各乡镇(街道)改厕基数和已改户厕数,高皇管护站、古沟管护站、芦集管护站、贺疃管护站4个乡镇服务站为一类站,原则上分别配备1-3名工作人员,夹沟管护站、泥河管护站、潘集管护站、平圩管护站、田集管护站、架河管护站(含祁集镇)6个乡镇服务站为二类站,原则上分别配备1-2名工作人员,各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10个乡镇(街道)各安排1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少于2间办公房屋)和1辆吸粪车(能上牌入户),办公场所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工作制度、工作电话、档案柜等。各服务站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本乡镇改厕规划、改厕技术指导与工作推进、改厕档案建立与管理、管护服务队的监管与绩效评价,以及群众技术咨询和群众投诉受理等。以上建设资金投入除办公用房外均由财政进行配套。

2、组建服务队。

各服务站下设清掏服务队和维修服务队。清掏服务队主要负责农村公厕和户厕的粪污清掏与运输处理等,维修服务队主要负责农村公厕和户厕维护、配件供应和工程服务等。

3、建好处理池。

按照“合理布局、就近使用”的原则,各乡镇(街道)选择有需求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由经营主体申报,区乡级审核通过后,在其基地内自行建设不小于30立方米的粪污无害化大三格处理池,并通过乡镇政府验收后,区级对其予以奖补,奖补标准为1万元/个。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将本区域内农村公共厕所及部分农户实施改厕后,无使用需求和无自我处理能力的改厕户回收的粪渣粪液集中统一运输至基地中转池,粪污储存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由合作的经营主体使用,从而达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效果。

二、基本任务和要求

1、日常巡查服务。

每月从财政支持改厕户的村民组中抽取三分之一户巡查一次(原则上不能重复,每三个月每户至少巡查一次),以巡查三联工作单等记录为依据,并且需村民认可签字。

2、管护宣传服务。

每月每个乡镇选取三分之一改厕户宣传一次(原则上不能重复,每三个月每户至少宣传一次),以宣传记录或现场影像为依据,并且需村民认可签字。

3、厕具维修服务。

全年维修不设基本户数(次),以实际维修为准,限于无害化处理改厕户。维修要有影像、三联工作单等记录,以维修户村民签字认可为依据。

4、粪污清掏转运服务。

全年清掏转运不设基本户数(次),以实际清掏为准,限于无害化处理改厕户。粪污清掏转运要有影像、三联工作单等记录,以报抽的村民和转运接收的单位负责人等签字认可为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乡、村三级要分别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护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专人负责、专项管理,持续有效地做好农村改厕长效服务。

(二)资金保障

1、资金来源及用途。

资金投入标准按照“保运转、促发展”的原则运行。

财政投入220万元(市级农村资源化利用资金),其中:70万元用于统一制作牌匾、宣传资料和采购吸粪车,150万元用于管护站2021-2022年度日常运营,主要用于宣传巡查、管护设备运转及配件、二次发酵池建设、维修和清掏等补助。维修和清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13年以来15160户自然村和美丽乡村改厕户及今后增加的户厕的厕具维修和化粪池清掏补助。财政补助每户每次服务队维修服务费10元,此项服务价格不包含厕具配件,厕具配件价格各乡镇服务站已有明确价格公示,农户自愿采购。财政补助每户每次服务队清掏服务费30元。鼓励农户自行清掏,粪液就地就近就农利用,如需清掏,每次向农户收取清掏费用5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等采取适当补贴或减免收费)。

2、资金使用

统一采购的设备、制作制度牌、宣传资料等经费7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按照已有的财务制度履行报账手续。维修和清掏等运行经费15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实际维修和清掏服务三联单核算结果,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年终决算,超支部分由乡镇(街道)负责。

(三)监督保障

1、农户满意度

建立日常排查、宣传、维修、清掏等服务的满意度测评制度,并由农户签字认可,同时留存农户联系电话,以便回访核查。

2、乡村级监管

乡村是农村改厕后续服务管理主体。各乡镇负责对管护队日常运行管理监督,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及工作台账。对日常巡查服务、管护宣传服务、厕具维修服务和粪污清掏转运服务成效进行季度回访,督促管护队伍强化服务质量。

3、区级考核。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服务站的工作情况每半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即时通报,以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各乡镇(街道)服务站提高服务质量。若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该项工作由新单位接收继续实施。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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