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田集街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农房安全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工作。加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计划并实施改造,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到202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2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各乡镇街道动态新增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也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二、政策和工作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技术导则设计施工,确保改造后农房满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备基本使用功能。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加强同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数据互通共享,对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2025年提供的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人员名单,严格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要求,组织经培训后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于结构安全情况复杂的房屋,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符合政策条件的纳入本年度改造范围。同步推送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清零。
其他有关政策和要求详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5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2024年脱贫户住房安全“回头看”排查出的C、D级危房改造任务,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2026年1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结果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地核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地见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并具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要求,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助对象认定工作。
各乡镇街道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危房排查、改造监督和乡村治理,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住建部门统筹实施、镇村干部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
2.潘集区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表
3.潘集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进度表
4.潘集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样本)
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潘集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指引表.pdf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