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24年度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15 09:36信息来源:潘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补助范围。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各县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
    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 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 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1.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补助范围。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老年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家庭。
    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 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淮南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 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给予补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基本项目范围,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各县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确定。
    实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则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评  估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 初审并逐级报街道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 级民政部门实地验收。

     2.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

 建设标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家  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执行。
    补助标准。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张床位给  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实施步骤。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试点任务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淮南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

 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 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  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  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后实施。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1. 推进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
    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  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安徽省城  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等执行。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  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实施步骤。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  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

     2. 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

 3. 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  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
     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补助范围。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  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  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
    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补助范围。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评估后给予一次性奖补。
    实施步骤。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开展创建工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验收合格的智慧养老机构按照办法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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