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潘集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11:39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有关部门:

    现将《潘集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潘集区人民政府

                       2024521日 

  

潘集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切实提升潘集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更好服务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推动潘集区政府系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行政引领力明显提升。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区政府系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政府工作人员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依法行政支撑力明显提升。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到 2024 年实现县、乡两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保持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三)依法行政内驱力明显提升。动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纂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纠错率达到 100%

(四)依法行政执行力明显提升。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败诉率实现双下降

(五)依法行政公信力明显提升。持续开展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建立公共政策兑现长效机制,实现违法行政行为整治率100%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积极参与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切实推进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六)依法行政保障力明显提升。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争取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主体法治能力提升行动

1.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全区领导干部接受不少于40学时、工作人员不少于5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履责情况纳入区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述法评议重要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重要指标。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3.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旁听1次人民法院庭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脱产培训。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4.分类分级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岗位练兵活动,认真参加每年组织1次的全省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每两年开展1次的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5.严格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岗位新进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育储备法治人才。鼓励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具有法学背景人员从事行政裁决等各项行政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二)实施依法决策能力提升行动

7.按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基层联系点建设。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8.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应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并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健全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区政府部门至少配备1名公职律师,推进 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10.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审查。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11.贯彻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建立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实时调整工作。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容错纠错制度,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容错免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三)实施依法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2.认真实施《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 100%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从源头规范文件制发、管理,防范行政争议。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14.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事件发生后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潘集公安分局、区卫健委

(四)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15.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实现放得下、接得住。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6.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7.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统一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基本标准。建立在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工作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8.推进实施重大和敏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处罚罚款条目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9.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行执法工作指引、流程图,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0.探索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 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和规范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链条监管,切实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司法局

21.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潘集公安分局、区数据资源局

(五)实施法治政府公信力提升行动

22.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推动政策供给全流程再造,细化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核,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23.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依法依规妥善化解行政协议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坚决遏制增量,推动行政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应用。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4.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失信行为,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

25.完善给付义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当年有偿还能力的行政机关,给付义务通过调剂单位或部门预算偿还;对当年无偿还能力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与给付对象充分沟通协调,给付义务按程序编入以后年度预算一次性或分期偿还;对确实无力履行给付义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财政按程序纳入预算,清偿给付义务。

牵头单位:全区各有关单位

26.保持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逐年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建立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后案件复盘机制,提升出庭应诉质效。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7.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突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共同关注事项,建立年度会商事项清单,推进定期研判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裁判执行、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与落实等情况,常态化整治违法行政行为。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28.严格规范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裁决案件的抽查复核制度,对行政诉讼败诉的或被人民检察院监督纠错的案件追究过错责任,对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过高的单位进行约谈。落实法治督察、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大追责力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六)实施法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9.严格落实《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司法行政部门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

30.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深化 7×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应在承诺期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推深做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局

3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32.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33.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依托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根据需要设置重点领域专席,不断提升 12345 热线接办效率,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提高 12345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加强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局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系统谋划和推动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区司法局牵头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清单管理、狠抓落实,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不断提升全区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二)做好结合文章。要紧扣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目标,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要求,把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摆在政府系统加强基层基础管理的突出位置来统筹推进,推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政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领导干部述法专题评议的重要内容和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实。

(三)注重教育引导。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行动的基础性工作,及时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分批分类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发现、培养、总结、宣传和推广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充分调动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积极投身行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注重正向引导,大力宣传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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