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项目基本信息
1.“淮南市潘集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本项目包含7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工程、9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工程,乡镇中心镇区污水处理总规模3100m3m/d,中心村污水处理总规模590m3/d。目前6镇(泥河、潘集、芦集、贺疃、夹沟、高皇)9村(北武、大树李、沟北、古沟、淮北、李庄、芦集、苏咀、陶王)污水厂站施工已全部完工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了设备与工艺的调试工作,各站点一直稳定运行至今。
(2)立项依据:潘发改〔2018〕102号立项批复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300万
(5)绩效目标和指标:各厂站通过连续运行,收集污水,排出处理过的可用于灌溉的净化水,这在有效地减轻淮南市潘集区地表水污染的同时,又保护了潘集区水资源、水环境,并且极大地改善了区域村镇人居环境。
2.“路灯电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2024年城区路灯电费为市政建设项目,含城区市政路灯电费、架河市政路灯电费、平圩市政路灯电费及古沟市政路灯电费、古沟二级供水泵站用电、市政交通设施用电,该项目保障了城乡居民安全出行及潘集区东部供水用电。
(2)立项依据:确保城乡居民安全出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及潘集区东部供水用电正常。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路灯正常照明及潘集区东部供水用电正常。
3.“排涝泵站电费”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城区7个排涝泵站(1号、2号、3号、5号、7号、8号、朱大沟)及潘三矿2个排涝泵站(雨水泵房、泥河泵房)用电费用。
(2)立项依据:依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60万
(5)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排涝泵站正常运转所需电费,保障泵站正常运行和有效排水,汛期平稳。
4.“潘集区公租房运行及管护”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公租房管理维修维护是城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之一,是为了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以出租的方式提供具有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2)立项依据:依据区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由淮南市潘集区房地产管理所负责潘集区公租房运行及管护。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实施主体为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28万
(5)绩效目标和指标:做好公租房申请入住、退出及租住期间的管理,公租房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从而保证公租房可以正常持续使用,保障住房需求群体可以入住公租房。
5.“污水处理费”项目。
污水处理是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维持了城市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程度,实现城市经济的最大化,促进社会效益的提高。
(2)立项依据:签订的《潘集区袁庄城市排水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改善环境保护。
(3)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恢复我区城市乃至淮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降低由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