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乌江路、琅琊山路市容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我区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淮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乌江路、琅琊山路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店外经营。临街(路)商场、门店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得出店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
二、禁止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否则将依法处理。
三、禁止乱搭乱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道路两旁违法乱搭乱建由搭建人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按相关规定由区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四、禁止违规停放。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否则将依法处理。
五、依法集中整治。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区城管执法局将组织人员集中依法开展整治;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