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集中整治乌江路、琅琊山路市容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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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区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淮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乌江路、琅琊山路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店外经营临街(路)商场、门店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得出店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

二、禁止占道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否则将依法处理。

三、禁止乱搭乱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道路两旁违法乱搭乱建由搭建人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按相关规定由区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四、禁止违规停放所有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确保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畅通,否则将依法处理。

依法集中整治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区城管执法局将组织人员集中依法开展整治;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5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