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集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潘集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以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中共潘集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现将我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截至2020年底(下同),我区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5.15亿元、负债总额3.73亿元、净资产11.42亿元,同比(下同)分别增长33.09%、75.98%、23.26%。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1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01亿元,分别增长54.83%、减少4.67%。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报损资产56.22万元。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区公路里程1120.45公里,各类水闸、泵站、渠系枢纽及其他渠系建筑物11200座,城市道路桥梁37公里,园林绿化1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资产总额6.67亿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1073个,不可移动文物22处。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主要指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注册资本600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截至2020年底(下同),资产总额10.9亿元、负债总额11.0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0.18亿元,资产负债率101.56%,减少1.43%。实现营业收入51.43万元,同比增长81.63%。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主要指淮南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注册资本1922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15258万元,占比79.39%。截至2020年底(下同),企业资产总额25761万元、负债总额411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644万元,同比(下同)分别增长4.08%、16.66%、2.00%;国家共出资15258万元,形成国有资产20451万元,增长4.08%。全区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76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21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截至2020年底(下同),全区国有土地总面积9902.01公顷。其中:耕地1434.85公顷,园地8.32公顷,林地245.97公顷,草地62.7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18.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40.1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50.44公顷,其他土地40.78公顷。需要说明的是,我区提供的是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我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正上报国家“三调办”审查,目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编报土地资源数据仍沿用2018年底更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区水资源总量1.5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25亿立方米。全区国有森林面积5858.8公顷。其中:乔木林地5472.8公顷,灌木林地386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各环节管理。2020年制定印发了《潘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潘办发〔2020〕62号)等管理制度。强化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加强资产登记入账和清查盘点。规范资产出租、处置管理,加强资产出租、处置审批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公开竞价交易。
二是着力发挥职能,稳妥处置资产。一是全面推行公车改革,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对各相关单位保留车辆严格按规定实行总量控制、编制管理,截至2020年底,我区共取消车辆91辆,缓解“三公经费”支出压力。二是主动盘活处置闲置房产。积极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对滨河新村门面房进行评估出让,按程序报批变更所属土地性质,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3786.74万元,上缴土地出让金153.42万元。对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大楼进行资产评估,做好盘活处置准备。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照省市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区水利局、区文广体局累计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7户,减免租金4.22万元。
三是加强国企监管,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成立联合党支部。稳步推动企业发展,建投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确立以城市基础设施、城市运营服务、土地收购储备、供热服务、金融和类金融、资产开发运营等为基础的市场化转型设计,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公开招租潘集滨河小区门面房1115.36平方,出租时间是2021年11月至2025年5月,租金67万元。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意识,提高担保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担保公司完善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自2018年1月加入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体系、合作开展政银担业务以来,与淮河银行、徽商银行等六家银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授信担保额度9.70亿元。2020年新增政银担129笔、4.82亿元,超额完成政银担业务3.5亿目标计划。截止2020年12月底,在保余额187笔,金额7.33亿元,2020年担保金额放大倍数达3.39倍。助力纾困效果明显。疫情期间严格落实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从2020年2月9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担保费率减按0.5%执行,完成疫情期间担保业务99笔、金额3.96亿元,为企业节省费用277.45万元,从2020年8月担保费率按1%执行。
五是摸清区情家底,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通过农林用地结构调整,严格保护耕地,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二是加强自然资源监测与登记。按照权责对等原则,保障全区“三调”工作有序推进,配合做好淮河干流中游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照上级部门及区委、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补记入账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我区国有企业投资结构较为单一,盈利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融资担保机构面临市场风险加大,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识有待增强。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基于此,下一步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管理。依托财政部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动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在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口径统计和动态化管理。完善新增资产配置支出的预算管理,从源头加强履职成本控制。强化房产、车辆等重点资产的集中统一处置、出租等管理,确保进一步实现资产收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二)加快实现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结合潘集发展实际,加快推进城投公司改制,推动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按照“改制一批、注销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进行分类处置。
(三)持续夯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我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推进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金融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全面增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强化落实耕地保有总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用水总量、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束性指标,加强生态保育和文化保护,开展矿山综合整治,推进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恢复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依法监督,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