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直机关“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区直机关“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潘直通〔2026〕2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6月16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直机关工委反映。反映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554-4971210。
来信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区直机关工委346室,邮政编码:232082。
中共潘集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32名)
黄 满 区委政策研究中心九级职员
朱紫杨 区人大办公室一级科员
邱俊杰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海峰 区纪委监委一级科员
陶余峰 区委组织部一级科员
石秀强 区委宣传部三级主任科员
李华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阳(女) 区委巡察办一级科员
周 莹(女) 区委党校四级主任科员
胡焕杰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平陶秋实(女) 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朱明星(女) 区法院三号井法庭副庭长
常淑娟(女) 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丁倩倩(女)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一级科员
刘 勇 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三级主办
李佳玥 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
孙 国 区审计局九级职员
朱传娟(女) 区科工局工作人员
段蓉蓉(女) 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孙 霞(女) 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段传武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
王 军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杨 区城管局九级职员
梁 莹(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陶余海 区水利局工作人员
杨朋金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高 雷 区房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薛为民 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
李 飞 泥河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关琳琳(女) 架河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李 娇(女) 夹沟镇卫生院副院长
张正东 贺疃镇卫生院主治医师
二、区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23名)
祁 琦(女) 区人大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时 青 区政协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 凤(女) 区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孙云凤(女) 区党员教育中心九级职员
许令梅(女)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程龙龙 区综治中心主任
董正海 区委巡察办副主任
李 明 区委党校工作人员
李方珍(女) 区工会副主席
亓 鑫 区人社局党总支副书记
谢昭群(女)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九级职员
李晓利(女) 区医保局工作人员
李 恒 区文旅体局工作人员
杨清雅(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 莉(女) 区房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
高亮亮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明红(女) 区财政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
楚红云(女) 区检察院党支部副书记、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园园(女) 区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立案
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
许 阳 区税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税政股股长
文 雯(女) 区卫健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
周艳梅(女) 淮南博爱医院党支部书记
朱玉龙 平圩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三、区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8个)
区委宣传部党支部
区委政法委党支部
区发改委党支部
区文旅体局党支部
区司法局党支部
区税务局机关第四党支部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
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内科党支部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