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0 12:41 信息来源: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 浏览: 字号:


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规划编制方案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公示。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行政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范围,面积3.54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一般为3~5年,远期至2035年。

三、村庄分类及发展指引

1)自然村分类规划指引

提升型(1个):曹岗中心村。

2)行政村分类规划指引

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的划分标准,结合村庄区位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曹岗社区定位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四、规划目标

将曹岗社区打造成集现代都市农业+商贸服务+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田美、水秀、人和的和美村庄。

五、规划指标

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结合村庄建设情况的分析结果,制定曹岗社区在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三个方面的目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两类,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


村庄规划控制指标表

指标(单位)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指标属性

一、村庄发展指标

户籍人口规模(人)

3750

3450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

2841

2590

预期性

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耕地保有量(公顷)

138.00

138.0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105.51

≥105.51

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0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29.52

33.56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

56.77

61.47

预期性

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规模(公顷)

0

-4.04

预期性

预留机动性建设用地指标

0.00

1.68

预期性

三、人居环境整治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

100

预期性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

99

预期性

生活污水处理率(%)

-

95

预期性

饮水供水率(%)

-

100

预期性


六、附件

(一) 

附表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结构调整表

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2020年)

规划目标年

(2035年)

变化量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耕地

138.84

39.18

169.85

47.93

31.02

园地

0.42

0.12

0.00

0.00

-0.42

林地

13.79

3.89

12.74

3.59

-1.05

草地

0.37

0.10

0.00

0.00

-0.37

湿地

16.60

4.68

16.60

4.68

0.0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2.96

0.83

3.15

0.89

0.19

设施农用地

0.83

0.23

0.75

0.21

-0.08

小计

3.79

1.07

3.89

1.10

0.11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21.24

5.99

19.95

5.63

-1.28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0.05

0.01

0.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53

0.15

0.61

0.17

0.08

教育用地

1.37

0.39

1.12

0.32

-0.25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0.14

0.04

0.47

0.13

0.33

工业用地

2.66

0.75

4.18

1.18

1.52

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0.98

0.28

1.06

0.30

0.08

交通场站用地

0.12

0.03

0.00

0.00

-0.12

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除外)

0.24

0.07

0.00

0.00

-0.24

留白用地

0.00

0.00

4.44

1.25

4.44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2.26

0.64

0.00

0.00

-2.26

小计

29.52

8.33

31.88

9.00

2.3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3.12

0.88

3.12

0.88

0.00

公路用地

2.21

0.62

3.59

1.01

1.38

港口码头用地

1.60

0.45

1.60

0.45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50

0.14

0.78

0.22

0.28

公用设施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

19.77

5.58

18.77

5.30

-0.99

小计

27.20

7.68

27.86

7.86

0.66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0.05

0.01

0.05

0.01

0.00

建设用地

合计

56.77

16.02

59.79

16.87

3.02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49.24

13.90

49.24

13.90

0.00

坑塘水面

70.30

19.84

37.85

10.68

-32.45

沟渠

4.25

1.20

4.39

1.24

0.14

小计

123.79

34.93

91.48

25.82

-32.31

国土总面积

354.35

100.00

354.35

100.00

0.00


附表2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项目类型

城乡污水管网提升项目

规模(公顷)

投资估算(万元)

实施年限

1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农用地整理

坑塘整理

31.67

430

远期

2

零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理

0.03

5

远期

3

园林地整理

0.24

110

远期

4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0.27

5

远期

5

耕地提质改造

0.95

——

远期

6

建设用地整理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

6.90

——

近期

7

其他建设用地复垦

1.35

120

近期

8

新增建设用地

5.08

——

近期

9

乡村生态修复

沟渠生态修复

4.24

65

近期

10

河道生态修复

49.24

740

近期

11

坑塘生态修复

37.85

720

近期

12

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休闲步道建设

曹岗中心村

20

近期

13

村庄内部道路提升美化

曹岗中心村

30

近期

14

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建设

——

——

近期

15

县乡道公路改扩建项目

——

——

近期

16

天然气管网及配套项目

——

——

近期

17

祁集公益性公墓项目

曹岗中心村

310

近期

18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

——

远期

19

城乡污水管网提升项目

——

——

近期

20

沿淮风光带建设项目

——

——

远期

21

产业发展

农家乐、休闲垂钓、特色民宿、游船码头、林下露营、农业休闲观光等相关旅游产业发展

——

600

近期

22

中安码头罐区扩建项目

2.19

——

远期

23

潘集港区祁集作业区1号岸线

19.27

——

远期

24

曹岗休闲商业街建设项目

0.47

——

远期

25

煤化工园区扩建项目

1.99

 

远期

26

人居环境整治

三清四拆

曹岗中心村

20

近期

27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

远期

28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

——

远期

29

新增村民集中建房区域

0.93

——

近期

30

污水治理工程

曹岗中心村

60

近期

31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曹岗中心村

5

近期

32

村庄绿化美化、五小园建设

曹岗中心村

10

近期

合计

3250

 

 


(二) 

1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 重点地块总平面图

 

3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


4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本村耕地169.8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05.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林地

本村林地12.7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89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和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禁止非农建设。

(4) 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20.00公顷。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3公顷。主要为机关团体用地和教育用地。

(6) 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47公顷。主要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7) 工业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4.18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8) 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4.44公顷。

(9) 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7.02公顷。主要为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铁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

(10) 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8.77公顷。主要为水工设施用地。

(11) 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5公顷。主要为殡葬用地。

(12) 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91.48公顷。主要为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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