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潘集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推动潘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组建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现就法律顾问团成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10名。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一般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社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公职律师应当在本部门从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正常进行年度考核且没有不称职等次。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三、工作职责
(一)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二)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起草、论证、评估、审查政府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四)参与处理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提供咨询服务、为项目审核把关或准备洽谈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为处置民事、经济或行政争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填写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潘集区司法局邮箱。除报名表外,法学专家还需出具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扫描件,载明个人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工作表现、职称等情况;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还需出具工作证复印件扫描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年度考核备案页等内容。以上材料随报名表一并报送。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
(二)审查。潘集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三)公示。拟聘名单通过“潘集区人民政府网站”“潘集发布微信公众号”“潘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7日。
(四)审批。公示期满后,由潘集区司法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报区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潘集区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4-4971179
邮箱:panjisifa@163.com
一、选聘人数
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10名。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一般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社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公职律师应当在本部门从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正常进行年度考核且没有不称职等次。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三、工作职责
(一)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二)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起草、论证、评估、审查政府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四)参与处理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提供咨询服务、为项目审核把关或准备洽谈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为处置民事、经济或行政争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填写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潘集区司法局邮箱。除报名表外,法学专家还需出具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扫描件,载明个人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工作表现、职称等情况;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还需出具工作证复印件扫描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年度考核备案页等内容。以上材料随报名表一并报送。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
(二)审查。潘集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三)公示。拟聘名单通过“潘集区人民政府网站”“潘集发布微信公众号”“潘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7日。
(四)审批。公示期满后,由潘集区司法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潘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报区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潘集区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4-4971179
邮箱:panjisifa@163.com
潘集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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