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潘府征地告〔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12-11 09:22 浏览: 字号:


20251127日,省人民政府以《关于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5346号),批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3.1499公顷(497.248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芦集镇城北村陈庄组、老郢组、孟东组、孟庄组、新组、余庄组、城北村村集体,代楼村大王组、代楼二组、代楼六组、代楼三组、代楼四组、代楼五组、代楼一组、后张组、前张组、张庄组、代楼村村集体,戴庙村戴店组、戴庙组、戴圩组、沟东组、沟前组、瓦东组、瓦西组、油坊组、戴庙村村集体,梁庙村陈东组、陈台组、陈西组、陈中组、洪庄组、胡庄组、梁西组、梁中组、梁庙村村集体,桥西村北盛二组、北盛一组、邓桥组、桥西村村集体,石集村古堆组、盛台组、新庄组、石集村村集体,姚幸村董庄组、老家组、老南组、李圩二组、李圩一组、幸庄组、姚幸村村集体,田集街道瓜元社区大树二组、东湖二组、东湖三组、东湖一组、瓜元二组、瓜元三组、瓜元四组、马油坊组、瓜元社区集体,田集社区田集二组、田集三组、徐庄组、杨庄组、朱卢一组、田集社区集体,吴湖社区杨庄组、吴湖社区集体,杨田社区胡庄组、梨树圩组、魏东组、魏西组、新庄组、徐后组、徐西组、徐中组、杨田社区集体,杨圩社区杨圩六组、杨圩三组、杨圩四组、杨圩五组、杨圩一组、杨圩社区集体,朱圩社区圩东一组、朱湖组、朱庙二组、朱庙一组、朱圩三组、朱圩一组、朱圩社区集体范围内。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33.1499公顷(497.2485亩),其中:农用地24.8779公顷(373.1685亩),含耕地18.9706公顷(284.559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7.3743公顷(110.6145亩);未利用地0.8977公顷(13.4655亩)。具体现状如下:

地块

被征地单位

土地分类面积明细(公顷)

乡镇(街道)

村(社居委)

村民组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耕地

其他

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潘集区段)

芦集镇

城北村

陈庄组

0.0154

 

0.1435

 

0.1589

老郢组

0.1420

0.0561

1.1566

 

1.3547

孟东组

0.0030

 

0.0144

 

0.0174

孟庄组

0.2440

0.0124

0.5578

 

0.8142

新组

 

 

0.0554

 

0.0554

余庄组

0.1998

0.1203

0.3078

 

0.6279

城北村村集体

0.2141

0.0382

0.1468

 

0.3991

代楼村

大王组

 

 

0.0169

 

0.0169

代楼二组

0.0369

0.0901

0.1164

 

0.2434

代楼六组

0.2566

0.0041

 

 

0.2607

代楼三组

0.1196

0.0168

0.0475

 

0.1839

代楼四组

0.1047

0.1123

0.1564

 

0.3734

代楼五组

0.1955

 

0.0001

 

0.1956

代楼一组

0.0215

0.0642

0.1773

 

0.2630

后张组

0.2178

0.0062

 

 

0.2240

前张组

0.1562

0.0063

 

 

0.1625

张庄组

0.3232

0.1960

 

 

0.5192

代楼村村集体

0.0273

0.0549

0.4226

 

0.5048

戴庙村

戴店组

0.6133

0.1229

0.2812

 

1.0174

戴庙组

 

0.0074

 

 

0.0074

戴圩组

0.2532

0.0022

 

 

0.2554

沟东组

0.3687

0.0224

0.0017

 

0.3928

沟前组

0.0051

0.0019

 

 

0.0070

瓦东组

0.4019

0.0141

0.0097

 

0.4257

瓦西组

0.3755

0.0083

 

 

0.3838

油坊组

0.2766

0.0678

 

 

0.3444

戴庙村村集体

0.0007

0.1255

 

 

0.1262

梁庙村

陈东组

0.2159

0.1282

 

 

0.3441

陈台组

0.3801

0.1554

0.0187

0.0044

0.5586

陈西组

0.0036

0.0561

 

 

0.0597

陈中组

0.1211

0.0746

 

 

0.1957

洪庄组

0.1996

0.0185

 

0.0456

0.2637

胡庄组

0.0273

0.2148

0.0177

0.1814

0.4412

梁西组

0.0058

0.0002

 

 

0.0060

梁中组

0.4278

0.1399

 

 

0.5677

梁庙村村集体

0.0014

0.0026

 

 

0.0040

桥西村

北盛二组

0.2646

0.1727

0.0478

 

0.4851

北盛一组

0.2581

0.0720

0.0309

 

0.3610

邓桥组

0.2275

0.0183

0.0096

 

0.2554

桥西村村集体

0.2742

0.8202

0.0564

 

1.1508

石集村

古堆组

0.0012

0.0004

 

 

0.0016

盛台组

0.0017

0.0014

 

 

0.0031

新庄组

0.1735

0.0524

0.0882

 

0.3141

石集村村集体

0.1762

1.3649

0.2424

0.6663

2.4498

姚幸村

董庄组

0.0132

0.0073

 

 

0.0205

老家组

0.1025

 

0.0010

 

0.1035

老南组

 

 

0.0051

 

0.0051

李圩二组

0.0552

 

0.0092

 

0.0644

李圩一组

0.0122

 

 

 

0.0122

幸庄组

0.0550

 

0.0425

 

0.0975

姚幸村村集体

0.0767

0.0902

0.0912

 

0.2581

田集街道

瓜元社区

大树二组

0.1485

0.0640

 

 

0.2125

东湖二组

0.1182

0.0408

0.1500

 

0.3090

东湖三组

0.3088

0.0513

0.3508

 

0.7109

东湖一组

0.1539

 

0.1100

 

0.2639

瓜元二组

 

 

0.0011

 

0.0011

瓜元三组

0.2136

0.0003

0.0865

 

0.3004

瓜元四组

0.0449

0.0019

0.0300

 

0.0768

马油坊组

0.2137

0.0110

0.2436

 

0.4683

瓜元社区集体

0.0413

0.0107

0.3936

 

0.4456

田集社区

田集二组

0.6786

0.0152

0.0009

 

0.6947

田集三组

0.5571

 

 

 

0.5571

徐庄组

1.0483

0.0393

0.0811

 

1.1687

杨庄组

0.7342

0.0067

0.0251

 

0.7660

朱卢一组

0.3177

0.0053

 

 

0.3230

田集社区集体

0.0769

0.0397

0.0435

 

0.1601

吴湖社区

杨庄组

0.0930

0.0064

 

 

0.0994

吴湖社区集体

0.0159

0.0027

 

 

0.0186

杨田社区

胡庄组

0.1877

0.0180

 

 

0.2057

梨树圩组

0.1297

0.1494

0.0177

 

0.2968

魏东组

0.7114

0.0818

0.2589

 

1.0521

魏西组

0.9787

0.0729

0.3919

 

1.4435

新庄组

1.7160

0.0086

0.0045

 

1.7291

徐后组

0.2990

0.0200

 

 

0.3190

徐西组

0.4990

0.0100

 

 

0.5090

徐中组

0.0018

0.0066

 

 

0.0084

杨田社区集体

0.1591

0.2632

0.0772

 

0.4995

杨圩社区

杨圩六组

 

 

0.0491

 

0.0491

杨圩三组

 

 

0.0070

 

0.0070

杨圩四组

0.0002

 

0.0826

 

0.0828

杨圩五组

 

 

0.0943

 

0.0943

杨圩一组

 

 

0.0048

 

0.0048

杨圩社区集体

 

 

0.0323

 

0.0323

朱圩社区

圩东一组

0.0023

0.0080

 

 

0.0103

朱湖组

0.7320

0.1852

0.5650

 

1.4822

朱庙二组

0.0248

 

 

 

0.0248

朱庙一组

0.0237

0.0064

 

 

0.0301

朱圩三组

0.2638

0.0156

 

 

0.2794

朱圩一组

0.6046

0.2056

 

 

0.8102

朱圩社区集体

0.2252

0.0202

 

 

0.2454

合计

18.9706

5.9073

7.3743

0.8977

33.1499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潘集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芦集镇人民政府和田集街道办事处实施土地征收。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潘集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潘府征补安置〔20255)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确定的补偿安置费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支付给其所有权人,将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支付给搬迁人、被安置人。

潘集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淮府〔20249)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芦集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冲、王伟;电话:15905545665、13655549278)。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潘集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拒不按协议约定腾退的,潘集区人民政府将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芦集镇芦集镇城北村陈庄组、老郢组、孟东组、孟庄组、新组、余庄组、城北村村集体,代楼村大王组、代楼二组、代楼六组、代楼三组、代楼四组、代楼五组、代楼一组、后张组、前张组、张庄组、代楼村村集体,戴庙村戴店组、戴庙组、戴圩组、沟东组、沟前组、瓦东组、瓦西组、油坊组、戴庙村村集体,梁庙村陈东组、陈台组、陈西组、陈中组、洪庄组、胡庄组、梁西组、梁中组、梁庙村村集体,桥西村北盛二组、北盛一组、邓桥组、桥西村村集体,石集村古堆组、盛台组、新庄组、石集村村集体,姚幸村董庄组、老家组、老南组、李圩二组、李圩一组、幸庄组、姚幸村村集体,田集街道、田集街道瓜元社区大树二组、东湖二组、东湖三组、东湖一组、瓜元二组、瓜元三组、瓜元四组、马油坊组、瓜元社区集体,田集社区田集二组、田集三组、徐庄组、杨庄组、朱卢一组、田集社区集体,吴湖社区杨庄组、吴湖社区集体,杨田社区胡庄组、梨树圩组、魏东组、魏西组、新庄组、徐后组、徐西组、徐中组、杨田社区集体,杨圩社区杨圩六组、杨圩三组、杨圩四组、杨圩五组、杨圩一组、杨圩社区集体,朱圩社区圩东一组、朱湖组、朱庙二组、朱庙一组、朱圩三组、朱圩一组、朱圩社区集体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潘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芦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15905545665

田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方式:13655549278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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