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与《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淮南市潘集区孔李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HN3404-2025-7),在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