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淮南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研究,拟对以下2人进行表彰。现将名单、事迹等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政法委反映。电话:0554—4989102。
中共淮南市潘集区政法委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陈 超,男,身份证号码:140103********0610,中冶天工集团职工。
陶友龙,男,身份证号码:340406********0817,潘集区祁集镇祁集社区居民。
9月7日上午9点15分左右,两名儿童在祁集镇政府北边的渠坝上玩耍,其中一人不慎落入水中,另一名儿童母亲见此情景大声呼救。中冶天工集团职工陈超在回单位途中路过,听到呼救声,快速跑到出事地点。因水流湍急这时孩子已被冲走30米远了,如不及时施救,很快将被冲入煤化工大道下的涵洞内。见此,陈超顾不得脱衣,翻过栅栏,跳入水中,游向孩子。陈超虽抓住了孩子,但因水流湍急,坡陡水深且坡面光滑无法上岸,随着流水向北漂移,离涵洞越来越近,陈超和落水儿童都陷入险境。开车经过的陶友龙听到呼声,停下车,见此情况,迅速从车里拿起干活用的绳子就近栓到旁边树上,自己则拿起绳子的另一头跳入水中,与陈超合力抱住孩子。此时派出所与120急救车也已到达,在民警等人的协助下把陶友龙、陈超和落水儿童用绳子拽上岸,医护人员迅速接过孩子现场施救并及时送往医院,陈超与陶友龙则默默离开。经过及时救治,落水儿童已脱离危险。
事后,被救儿童家属到派出所打听才知道施救者系中冶天工集团职工陈超和祁集社区群众陶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