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集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潘集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下达潘集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潘农工〔2022〕43号)文件,我镇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批准实施。按照乡村振兴项目公示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我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张圩村搬迁楼内道路建设
二、项目资金来源:张圩村搬迁楼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58.5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58.5万元。
三、实施期限:2023年2月-2023年6月
四、绩效目标:建成道路长650米,验收合格率100%
五、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潘集镇人民政府 邓加奎
六、受益对象:张圩村517户农户受益
七、联农带农机制:为村民提供出行、生活方便
八、保障措施
成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由张政伟任组长,苏道连、邓家顺、李魁、许瑞昌任成员,负责对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进行监督。
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24日
镇联系人:张政伟 通讯地址:潘集镇
镇监督电话:4660104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潘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
作者:杨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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