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备案

发布时间:2022-08-25 09:45来源:潘集区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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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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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小餐饮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4103101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事项编码
11340406397598046Y4341031017000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0406397598046Y434103101700003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类综合窗口
展开

受理条件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56号)第四十二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五)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1.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提交办理,纸质版材料通过线下窗口办理

2.经营者身份证明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提交办理,纸质版材料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委托时还需提供委托...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必要

原件

电子

0份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材料通过网上提交办理,纸质版材料通过线下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 1.受理:依法受理提交的材料;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对不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决定: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法定告知 
    3. 办结:事项结束,封卷归档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华丽/陈瑞娴/余厚华/武培培/孙朝杰/谢传芝/赵永跃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负责接待补(换)证申请人,审查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在法定日期内办结。

决定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华丽/陈瑞娴/余厚华/武培培/孙朝杰/谢传芝/赵永跃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对申请事项进行行政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华丽/陈瑞娴/余厚华/武培培/孙朝杰/谢传芝/赵永跃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核对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评分  5.00

  • 18

    累计评价

  • 18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什么样的小餐饮要进行备案?

具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食品经营者。这些小餐饮都需要进行备案管理。

备案的小餐饮能上网进行网络订餐吗?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销售食品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国家相关规定表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材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作者: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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