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1月——2025年3月信访件处理情况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5-04-01 15:42来源: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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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076067005 2025/1/3 12345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烟粉尘 立地搅拌站违规生产问题 群众表示,潘集区立地搅拌站(位于:潘集区古沟工业园)违反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违规进行生产,请核实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立地搅拌站(位于:潘集区古沟工业园)违反淮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违规进行生产,请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50103076067005)。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投诉公司为淮南市立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潘集区古沟乡政府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4007711157333,法定代表人为苏南,主要从事商品混凝体生产销售等。该公司年产15万立方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5年6月11日在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登记审批,登记表编号“环登(2005)1号”。该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404007711157333001Y。 二、调查情况:2025年1月4日,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检查时,该搅拌站未生产,执法人员当场向其宣传重污染天气政策要求并于2025年1月8日对其进行约谈,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要求。 三、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要求。后期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检查,如发现环境违法现象,立即调查处理。 四、反馈情况: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反馈办理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高福年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5年1月15日
20250328076009019 2025/3/28 李先生/13818686586 12345 自然资源-国土资源-耕地保护 租赁土地建设厂房等问题 群众就“淮南市祯祥苗木种植合作社通过潘集区泥河镇陶王村村部承包花炮店队土地,该合作社擅自更改基本农田的土地性质种植水果,并建设厂房经营豆腐加工厂,加工废水排放在水渠内,臭味难闻,污染严重,同时群众称,其对该合作社能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上建盖厂房一事存在质疑,其对建厂手续通过审批表示不解,此事当地村部及镇政府均不予处理”一事,反映以下问题:
1、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其告知,每次前往检查时,豆腐加工厂均关闭,已通知镇政府拆除,但一直未拆除,且仍在继续作业继续排污(留有视频证据),要求部门尽快处理。
2、该合作社通过生产队队长租赁其土地,现合同已到期,其不同意继续租赁,但对方一直不予清除土地上种植的果树,不予归还土地。
3、2025年2月前后工作人员联系其称该处土地性质已更变,不属于基本农田,可种植果树,但该合作社手续不合规,会进行处理,但一直无结果。
请调查处理,谢谢!
2025年3月28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群众就“淮南市祯祥苗木种植合作社通过潘集区泥河镇陶王村村部承包花炮店队土地,该合作社擅自更改基本农田的土地性质种植水果,并建设厂房经营豆腐加工厂,加工废水排放在水渠内,臭味难闻,污染严重,同时群众称,其对该合作社能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上建盖厂房一事存在质疑,其对建厂手续通过审批表示不解,此事当地村部及镇政府均不予处理”一事,反映以下问题:1、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其告知,每次前往检查时,豆腐加工厂均关闭,已通知镇政府拆除,但一直未拆除,且仍在继续作业继续排污(留有视频证据),要求部门尽快处理。2、该合作社通过生产队队长租赁其土地,现合同已到期,其不同意继续租赁,但对方一直不予清除土地上种植的果树,不予归还土地。3、2025年2月前后工作人员联系其称该处土地性质已更变,不属于基本农田,可种植果树,但该合作社手续不合规,会进行处理,但一直无结果。”(单号20250328076009019)。接交办件后,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豆制品加工厂位于淮南市祯祥苗木种植合作社内,经营者为李某。 2、调查情况:关于投诉人反映“在祯祥苗木种植合作社内建设厂房经营豆腐加工厂”问题,2025年1月21日,潘集区环委会发文要求泥河镇对该豆腐作坊予以取缔。2025年2月21,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豆腐作坊取缔情况进行督察后发现该豆腐作坊设备未拆除并未取缔。2025年3月2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陪同淮南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前往现场复查,大门上锁,无法进入,现场发现该合作社内沟渠水体发臭,异味难闻。 3、处理情况:潘集区环委会已向泥河镇再次发警示函,要求泥河镇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对该处豆腐作坊予以取缔。关于其他问题请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反馈情况:2025年4月3日,执法人员拨打投诉人电话,向其反馈了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高福年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5年4月3日
作者:李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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