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7月——2024年9月信访件处理情况明细表
| 序号 | 单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渠道 | 投诉内容 | 回复内容 |
| 1 | 20240905076027014 | 2024/9/5 | 12345 | 群众反映,潘集区平圩镇新淮村唯一一家豆腐工坊,每日将污水直排至工坊西侧溪流内,其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平圩镇新淮村唯一一家豆腐工坊,每日将污水直排至工坊西侧溪流内,其对此表示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905076027014)。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豆制品加工厂位于潘集区平圩镇新淮村。经营者为余某某。 二、调查情况:2024年9月6日,执法人员会同平圩镇环保工作人员夜间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豆腐作坊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三、处理情况:平圩镇已将其生产工具暂扣,并加快取缔进度。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反弹。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4年9月13日 |
| 2 | 20240912076010044 | 2024/9/12 | 12345 | 潘集区贺疃镇史圩村史西村民组村民反映,史圩村内石料厂每天产生大量扬尘,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其通过12345热线反映后,此事至今未得到解决,且无部门工作人员与其联系,请部门核实处理并予以反馈,谢谢! |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史圩村内石料厂每天产生大量扬尘,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其通过12345热线反映后,此事至今未得到解决,且无部门工作人员与其联系,请部门核实处理并予以反馈,谢谢!”(单号:20240912076010044)。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位于潘集区贺疃镇史圩村史西村民组村内,负责人为王某。 二、调查情况:2024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厂四周设有围挡,堆厂内堆有石料,地面有少量灰尘。因2024年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方正在修建场地,故临时堆放于此。 三、处理情况:潘集区环委办于9月23日向潘集镇发函,要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该石料厂。后期,执法大队将会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四、反馈情况:2024年9月23日,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向其反馈了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4年9月25日 |
| 3 | 20240805076061013 | 2024/8/5 | 12345 | 群众反映,近期,有人员在潘集区潘一矿267磅房西侧80米附近堆放较多煤泥,扬尘较大,严重扰民,群众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有人员在潘集区潘一矿267磅房西侧80米附近堆放较多煤泥,扬尘较大,严重扰民,群众不满,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805076061013 )。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露天晾晒煤泥的地点位于潘集区潘一实业267磅房西侧一处空地,周边有简易围挡,经营者为许某某。 二、调查情况:2024年8月7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许某某在该处空地晾晒了约1500吨煤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执法人员要求许某某在三天之内将煤泥清理完毕,如限期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2024年8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堆场进行复查,现场所有煤泥清理完毕。 三、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加强对堆场的巡查检查,如发现环境违法情况,立即跟踪督办。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4年8月14日 |
| 4 | 20240712076020061 | 2024/7/12 | 12345 | 群众反映,潘集区贺疃镇史圩村电管站门口沿利民新核道路东侧约500米处堆放大量煤矸石,日常扬尘较为严重,且每日均有运输车辆继续前往卸载,已将道路压损。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贺疃镇史圩村电管站门口沿利民新核道路东侧约500米处堆放大量煤矸石,日常扬尘较为严重,且每日均有运输车辆继续前往卸载,已将道路压损。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712076020061)。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的煤矸石堆放点位于潘集区贺疃镇史圩村排灌站南侧500米处利民新河东侧路边。经营者为王某某。 二、调查情况: 2024年7月22日,执法人员会同贺疃镇环保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王某某在史圩村利民新河东侧路边一处空地露天堆放了少量煤矸石,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会同贺疃镇环保工作人员要求王某某两天之内将煤矸石清理完毕,并对空地进行复土,王某某表示立即清理。 四、反馈情况:2024年7月22日,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投诉人,向其反馈了查处情况。后期执法大队将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联系电话:0554-4970029 2024年7月22日 |
作者:李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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