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4月——2024年6月信访件处理情况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4-07-18 08:32来源: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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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0407076065028 2024/4/7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潘集镇“贺飞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在公司院内堆放大量矸石,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反映“潘集区潘集镇“贺飞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在公司院内堆放大量矸石,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407076065028)。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淮南市贺飞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潘三东风井院内),经营者为王某某。 二、检查情况:2024年4月12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在潘三东风井院内,堆放了约600余吨煤矸石,现场正在转运。经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其正在向物料仓库内转运。 三、处置情况:2024年4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转运。2024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前往复查,该公司煤矸石已清运完毕。 四、回访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经办人:蔡祥 2024年4月15日
2 20240409076068026 2024/4/9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至淮河,该公司的水质化验数据单由该公司的化验员(无证上岗)出具,群众认为该水质化验数据单不合规,请部门调查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淮南鹏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至淮河,该公司的水质化验数据单由该公司的化验员(无证上岗)出具,群众认为该水质化验数据单不合规,请部门调查处理”(单号:20240409076068026)。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淮南鹏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王圩村31号,主要负责淮南市潘集区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包含的污水处理站的运维工作,包括谢沟、陈郢、方沟、祁集、架河、黄岗6处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工作。 二、调查情况:2024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内部设置有化验室对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化验结果用于公司内部污水处理工艺控制参考,不作为水质监测使用。该公司每季度委托资质单位对上述6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监测,2023年委托监测单位为安徽国蓝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委托监测单位为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最近一次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三、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蔡祥  2024年4月16日
3 20240417076024051 2024/4/17 12345 群众反映,有人员在潘集区淮上淮河大桥北头收费站西南方向500米“鑫运停车场”内晾晒煤矸石(烟炉灰),污染环境,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有人员在潘集区淮上淮河大桥北头收费站西南方向500米“鑫运停车场”内晾晒煤矸石(烟炉灰),污染环境,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417076024051)。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晾晒煤矸石(烟炉灰)场地位于潘集区平圩镇与古沟回族乡交界处南侧,经营者为毕某。 二、调查情况:2024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在平圩镇与古沟回族乡交界处南侧一处烂尾楼内,毕某在院内堆放了百余吨煤矸石,占地面积约10平米,并覆盖了雨布。 三、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堆放者毕某两日内将该处煤矸石清理完毕,毕某表示立即清运。后期,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该处煤矸石清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再发现违法行为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 0554-4970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建议同步交办潘集区政府对类似问题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4月25日
4 20240510076014042 2024/5/10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曹岗新村(祁集粮站西侧)有一豆制品加工厂,每天下午作业时,使用锅炉焚烧,扬尘严重,且废水直接排放,未做净化设备,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曹岗新村(祁集粮站西侧)有一豆制品加工厂,每天下午作业时,使用锅炉焚烧,扬尘严重,且废水直接排放,未做净化设备,请部门核查处理,谢谢!”(单号20240510076014042)。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在潘集区祁集镇曹岗社区曹岗新村(祁集粮站西侧)有一豆制品加工厂,每天下午作业时,使用锅炉焚烧,扬尘严重,且废水直接排放,未做净化设备。 二、调查情况:2024年5月14日,执法人员会同祁集镇工作人员在曹岗新村粮站向西500米以内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豆制品作坊,同时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没有豆制品作坊。 三、处理情况:下一步,执法人员将会同祁集镇继续排查,如发现有豆制品作坊,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5月15日
5 20240522076056047 2024/5/22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古沟回族乡聂圩村张庄车站附近有一“淮松米厂”,该厂房高度较高,遮挡附近居民家中采光,以及每日夜间生产时的机器噪音较为扰民,同时扬尘情况较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部门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古沟回族乡聂圩村张庄车站附近有一“淮松米厂”,该厂房高度较高,遮挡附近居民家中采光,以及每日夜间生产时的机器噪音较为扰民,同时扬尘情况较为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部门处理,谢谢!”(单号20240522076056047)。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淮南市淮松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古沟乡聂圩张庄,法定代表人为聂敬松。经营范围包括大米加工、销售,粮食收购。 二、调查情况:2024年5月24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设备均未运行。但厂界内有明显积尘。 三、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加强管理,保证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厂界内的积尘及时洒水并清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夜间9点之后不得生产,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5月24日
6 20240603076085062 2024/6/3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高皇镇胡集村有一村民(无法提供姓名)在村内居民区附近饲养牛群,导致异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部门予以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高皇镇胡集村有一村民(无法提供姓名)在村内居民区附近饲养牛群,导致异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希望部门予以处理,谢谢!”(单号:20240603076085062)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养牛户位于潘集区高皇镇胡集村。经排查,该村共四家养牛户,分别为胡云矿、胡兆防、胡兆利、孙云昌。 二、调查情况:2024年6月13日,执法人员会同高皇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四家养牛户胡云矿养殖了8头牛,胡兆防养殖了11头牛,胡兆利养殖了10头牛,孙云昌养殖了37头牛;以上四家养牛户均为散养户,养殖粪污未集中收集处置,随意堆放,对周边群众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该村四家养牛户规范养殖,养殖粪污要集中收集处置,不得将牛粪随意堆放,同时要求高皇镇对属地养殖户进行督查,巡查。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6月17日
7 20240613076047005 2024/6/13 12345 群众反映,潘集区祁集镇“安徽普碳工厂”内挖机环保不达标(国二排放挖机),要求部门前往核查,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潘集区祁集镇安徽普碳工厂内挖机环保不达标(国二排放挖机),要求部门前往核查,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613076047005 )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公司系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经五路与煤化工大道交口东北侧。项目环评于2022年9月21日由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淮环审复[2022]17号),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调查情况:2024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淮府秘〔2020〕11号,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挖机不在本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范围之内,该挖机可以使用。 三、处置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安徽普碳工厂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做好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电话,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6月17日
8 20240624076024053 2024/6/24 12345 群众反映,近期潘集区芦集镇梁庙村田庄东侧养牛场(不确定名称)向附近道路倾倒牛的排泄物,污染环境,且导致有大量苍蝇,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近期潘集区芦集镇梁庙村田庄东侧养牛场(不确定名称)向附近道路倾倒牛的排泄物,污染环境,且导致有大量苍蝇,请部门核实处理,谢谢!”(单号20240624076024053)。接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养牛场位于潘集区芦集镇梁庙村,养殖户为胡某某。 二、调查情况:2024年6月28日,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养殖户胡某某在其住家前面盖了一处牛棚,养殖了十余头牛,牛棚西侧建有一简易化粪池,但存在露天堆坊粪便的现象,有明显异味,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养殖户胡某某立即将牛粪清理完毕,胡某某表示即刻将牛粪清运至田地当作肥料施肥,并表示近期将牛售卖后,不再养殖。 四、反馈情况: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向其反馈查处情况。 办理部门: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经办人:柏恒  2024年6月28日
作者:李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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