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四项举措”狠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筑牢乡村振兴生态安全屏障
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摸清底数。成立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梳理出省级、区级黑臭水体清单,编制印发了《潘集区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为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黑臭水体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精准谋划,项目推进。针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的特点,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潘集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资金,2023年获得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6条水体治理,预计到2024年底完成省级清单28条治理任务。
三是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共同建立常态化联合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全力,协同抓好任务落实,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区纪委监委、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行动,重拳出击,督查水体,发现问题,立即交办,促进责任单位高效、及时整改,确保黑臭水体得到长效管控,统筹推进潘集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稳中有进。
四是强化责任,建立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工作思路,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乡镇分别制定黑臭水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河湖长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协调联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