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9 08:18来源: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潘集区全境(含地方所属农场、园区)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我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附件一,必要的调整将按省厅要求进行。

三、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 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 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 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 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告(第265号执行。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 50%的,县、区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发现异常情形应组织研究并及时上报。

五、申请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榷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合格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申请无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办理服务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手机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后,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潘集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上门核实。

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购机者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和通过手机APP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同步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级结算。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包括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原则上每月报送区财政部门1次。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资金兑付区财政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必要时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在生产应用至少一次后兑付补贴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单位:潘集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址:民生大厦710室       

联系电话:13955461058

监督举报电话:0554-4971157

 

附件1:潘集区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 大类 41 个小类 138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圆盘犁

1.1.3 旋耕机

1.1.4 深松机

1.1.5 开沟机

1.1.6 耕整机

1.1.7 微耕机

1.1.8 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1 圆盘耙

1.2.2 起垄机1.2.3 灭茬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2.6 联合整地机

1.2.7 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条播机

2.1.2 穴播机

2.1.3 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 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 免耕播种机

2.1.6 铺膜播种机

2.1.7 水稻直播机

2.1.8 精量播种机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 营养钵压制机

2.2.3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机

2.3.2 秧苗移栽机

2.4 施肥机械

2.4.1 施肥机

— 15 —2.4.2 撒肥机

2.4.3 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培土机

3.1.3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杆喷雾机

3.2.2 风送喷雾机

3.2.3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 修剪机械

3.3.1 茶树修剪机

3.3.2 果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 玉米收获机械

4.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 16 —4.3 棉麻作物收获机械

4.3.1 棉花收获机

4.4 果实收获机械

4.4.1 番茄收获机

4.4.2 辣椒收获机

4.5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5.1 采茶机

4.6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6.1 油菜籽收获机

4.7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7.1 薯类收获机

4.7.2 花生收获机

4.8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8.1 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8.2 搂草机

4.8.3 打(压)捆机

4.8.4 圆草捆包膜机

4.8.5 青饲料收获机

4.9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9.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 玉米脱粒机

5.1.2 花生摘果机

— 17 —5.2 清选机械

5.2.1 风筛清选机

5.2.2 重力清选机

5.2.3 窝眼清选机

5.2.4 复式清选机

5.3 干燥机械

5.3.1 谷物烘干机

5.3.2 果蔬烘干机

5.3.3 油菜籽烘干机

5.4 种子加工机械

5.4.1 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 碾米机械

6.1.1 碾米机

6.1.2 组合米机

6.2 磨粉(浆)机械

6.2.1 磨粉机

6.3 果蔬加工机械

6.3.1 水果分级机

6.3.2 水果清洗机

6.3.3 水果打蜡机

6.3.4 蔬菜清洗机

6.4 茶叶加工机械

6.4.1 茶叶杀青机

— 18 —6.4.2 茶叶揉捻机

6.4.3 茶叶炒(烘)干机

6.4.4 茶叶筛选机

6.4.5 茶叶理条机

6.5 剥壳(去皮)机械

6.5.1 花生脱壳机

6.5.2 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 装卸机械

7.1.1 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 水泵

8.1.1 离心泵

8.1.2 潜水电泵

8.2 喷灌机械设备

8.2.1 喷灌机

8.2.2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

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 铡草机

9.1.2 青贮切碎机

9.1.3 揉丝机

9.1.4 压块机

— 19 —9.1.5 饲料(草)粉碎机

9.1.6 饲料混合机

9.1.7 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 饲料制备(搅拌)机

9.2 饲养机械

9.2.1 孵化机

9.2.2 喂料机

9.2.3 送料机

9.2.4 清粪机

9.2.5 粪污固液分离机

9.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 挤奶机

9.3.2 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 水产养殖机械

10.1.1 增氧机

10.1.2 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 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 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 残膜回收机

11.1.3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 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5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 20 —11.1.6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7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 平地机械

12.1.1 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 温室大棚设备

13.1.1 电动卷帘机

13.1.2 热风炉

13.2 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 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 拖拉机

14.1.1 轮式拖拉机

14.1.2 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 养蜂设备

15.1.1 养蜂平台

15.2 其他机械

15.2.1驱动耙

15.2.2籽棉清理机

15.2.3水帘降温设备

15.2.4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5旋耕播种机

— 21 —15.2.6大米色选机

15.2.7杂粮色选机

15.2.8秸秆膨化机

15.2.9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0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1沼气发电机组

15.2.12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3茶叶输送机

15.2.14茶叶压扁机

15.2.15茶叶色选机

 

作者:黄志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