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关于进口日本食品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31 16:41来源: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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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确保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就进口日本食品消费安全提醒如下:

2011年4月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1年44号),公告明确指出,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2023年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请广大群众暂停购买、食用原产地日本进口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消费者在购买除水产品以外的其他日本进口食品时,要关注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标示的内容是否齐全,要特别留意所购食品的原产地。也可以向经销商索取查看海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该证明详细记载了进口食品的名称、原产地、生产日期、品牌等信息。如果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到食品产地为禁入区域,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保护自身的权益。

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品行为,全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请大家携起手来,齐心协力,构筑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作者:陶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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