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20 16:18来源:潘集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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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单位: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咨询地点:潘集区政府服务中心大楼238256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受理条件: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五、受理材料:1.开班报告(附:开班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大纲、教学实施方案);2.师资备案表(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身份证);3.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申请流程:

1.符合参训条件的群众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从当地乡镇社保所或纳入当年度全市补贴性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驻村报名点报名;

2.由培训机构统一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开班申请

3.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

七、申请途径:

1、现场申请:潘集区政府服务中心大楼238256

2、电话咨询:0554-2114217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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