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办事指南
一、办理单位: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咨询地点:潘集区政府服务中心大楼238、256室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受理条件: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群体。
五、受理材料:1.开班报告(附:开班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大纲、教学实施方案);2.师资备案表(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身份证);3.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申请流程:
1.由培训单位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后,方可开班。
七、申请途径:
1、现场申请:潘集区政府服务中心大楼238、256室
2、电话咨询:0554-2114216
作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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