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1-08-17 16:15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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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公民出生后登记户口。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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