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4月——2021年6月信访件处理情况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1-07-15 15:08来源: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序号  时间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
 1  2021年4月18日 经群众反映,潘集区田集街道杨圩村村民刘富经营的豆腐加工厂(供电局北侧),每日经营时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污水,气味刺鼻。  处理情况:接到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该信访件交由所辖街道人民政府处理,该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核实,经核实,该处有一豆腐作坊,豆腐作坊主(刘富)写了保证书,因豆腐水排放不达标,现已停止生产,自行拆除设备。
 2  2021年4月29日 经群众反映,潘集区潘集镇潘集街道潘三矿东风井院内每天均有人员晾晒煤矸石,且夜间生产作业,噪音扰民严重。

处理情况:接到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该信访件交由所辖镇人民政府处理,该镇环保工作人员已到现场查看,潘集镇政府对相关负责人下发书面通知,一是责令停止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对其煤矸石全覆盖;二是清扫厂区门口路面,洒水降尘,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三是切断厂区电源。

 3  2021年6月7日 经群众反映,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矿将生产、生活污水通过污水 渠直接排放至泥河,严重污染水源。 处理情况:接到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该信访件交由潘集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人员现场核实,经现场核实,该矿污水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其中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泥河;生产污水经过矿井水处理厂处理后进行复用。矿井水处理厂工艺为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生产污水处理后经过在线监测设备,部分用于矿内降尘洒水、选煤厂用水,部分外排至泥河。现场检查时,矿井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备显示污水达标(化学需氧量8.520mg/L,氨氮0.113mg/L,PH值8.400,瞬时流量7.371L/S),排口处水质清澈。
作者:李凤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