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工作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采煤沉陷区治理)、粮食、应急管理(消防、地震)、财税、金融、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投融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土地整理、新能源产业招商方面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改革委(人防办)、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潘集投资集团公司;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局。
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税务局、煤化工园区、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粮贸公司、各类金融机构及驻潘厂、矿、处,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涉及土地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