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潘集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潘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集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大楼2楼 ,电话:0554-4989218,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潘集区政府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国办公开函〔2019〕14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2019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全面推进“五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机构设置信息,全年公开发布政策法规 46 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4 条;发布部门预决 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情况、招标采购信息539条;重大项目信息 105条,各类应急预案及动态信息48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4件。
落实预公开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采取召开听谈、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年公开征求意见 9件次;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9件次。
深入解读政策。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议定事项,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及时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着。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健全解读机制。通过负责人解读、部门和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运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等形式展现。主要围绕促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方面动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同时,做好重大专项活动方案的解读。2019年累计发布33篇。
主动回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主动回应信息54条;通过12345政府热线、地方领导留言板、人民网留言、市长信箱等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反映的问题。接受在线访谈 6 期,答复网民提问数量6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次;征集民意 7期。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发布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和高质量发展7大领域信息 1840条次。
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区营商环境水平。通过涉企收费、压缩行政许可、简政放权、证照分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企业创业创新,有效推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2019年我区共召开5次,邀请社会各企业参与会议;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共发布相关领域信息500余条;主动回应各类企业的回应关切,如减税降费、复工复产、解决办事堵点痛点等方面的信息。在打造优良的法治营商环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区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8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17件,信函申请1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予以公开”为 4件,占23%;答复“部分公开”为3件,占16%;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8件,占45%;其他处理方式的为3件,占16%。
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印发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潘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13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强化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应市里要求,完成区门户网站域名更换和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二是对标《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一级目录 34 个、二级目录120个。三是开设区政务微信微博,加强与新媒体的联动,充分利用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一年来,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量664条,社会关注量1184个;微信信息发布量1947 条,订阅单位数1611个。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一年来,我区共召开全区性政务公开培训会6次,各部门、乡镇(街道)会上集中整改政务公开问题。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目标考评相结合,坚持“一季度一测评,一年一考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测评力度,引进第三方机构测评,及时通报测评成绩,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区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在门户网站首页建立专题专栏,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 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72 |
-1 |
273 |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事项 |
1509 |
-28 |
43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620 |
614 |
204 |
行政强制 |
41 |
34 |
4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700.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水平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会议开放信息数量不多;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亟待加强;四是县区、乡镇以及区直部门都存在或人员力量不强、或无专职人员等问题;五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解读形式单一。
为此,我区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五公开”内容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等“五公开”过程信息质量,提升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大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力度。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新条例颁布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四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丰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提升解读含金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区级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完善。围绕"五公开"全流程、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时对区政府、区直部门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调整。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2019年以来,国家各有关部委围绕国家26个试点领域,先后出台一系列标准指引规范。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243号)要求,潘集区被列入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着重围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经验,为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