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信息来源: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人社局,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减少和杜绝养老金欺诈冒领现象,维护基金安全完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领取资格认证,现将《淮南市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淮南市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社会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函[2013]6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经研究决定,在我市采用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指静脉识别)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改变传统年审认证方式,推广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减少和杜绝社会保险待遇欺诈冒领现象,使资格认证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二、工作目标

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式方法,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年审认证,提高认证效率,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三、认证对象

(一)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认证人员,包括享受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困难生活费的遗属。

(二)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认证人员,包括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人员。

(三)领取农保待遇认证人员,包括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等其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四)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6月6日—8月31日)

  1. 需求开发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会同各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待遇摸底测算,做好系统需求论证,综合提出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生存认证信息系统需求。

  1. 宣传发动

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印发通告、文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

  1. 设立信息采集点

(1)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信息采集点

负责对首次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对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2)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点

负责组织本单位社会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3)社区(村)信息采集点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1. 人员培训

市各社会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对县(区)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社区、村等信息采集点工作人员培训。

  1. 设施配备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会同软件开发公司,统一规划全市认证系统硬件设备,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备。组织各网络运营商,确保城域网网络畅通,为生物信息采集建模、认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生物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

  1. 信息采集

市本级、县(区)、用人单位、社区(村)同步实施,分级负责,多方式并举,分类别采集。

  1. 特殊情形的处理

(一)对本市范围内确实因特殊情况行动不便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采取预约上门采集;

(二)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但长期居住于异地的人员,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采集;

(三)因身体(如精神病人、聋哑人、面部毁容者等等)或网络等原因无法利用生物识别系统认证的人员,沿用传统认证方式进行认证。

  1. 信息处理

各信息采集点逐级上报数据,汇总集中到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数据库,实现数据联网共享,确保数据精准完整。

五、系统应用

  1. 认证周期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认证时间定于每年4—6月。

  1. 认证方式

(1)各信息采集点认证;

(2)互联网认证;

(3)特殊情况预约上门认证。

  1. 结果处理

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4号文)等文件精神,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暂停待遇人员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恢复并补发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社保经办机构为成员单位。县(区)人社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认证工作。

(二)协调配合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和资格认证工作,涉及多个险种、多个部门,做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及时掌握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信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三)落实经费

由市人社局向市政府汇报,争取省人社厅、市财政支持,建立认证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附件:生物识别技术资格认证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生物识别技术资格认证系统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各县、区人社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减少和杜绝社会保险待遇欺诈冒领现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我市将采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经市人社局决定,成立淮南市生物识别技术资格认证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生物识别技术资格认证系统建设工作,确保认证系统顺利启用,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怀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柏基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丽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祝应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满文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成  员:葛曙光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李坤国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胡昌鹏   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杨晓冬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主任

郑  伟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员中心主任

陈志伟   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段怀伟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王兆文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戴  龙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飞   田家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在瑞   八公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怀鹏   谢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廖永梅   大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颖   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铁   毛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程丽东兼办公室主任,葛曙光、段怀伟、徐红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宣传组、技术组三个小组:

  1. 业务组

组  长:葛曙光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李菊芳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余  涛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六川   市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鹏飞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贾世柱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员中心副主任

楚国新   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1. 技术组

组  长:段怀伟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1. 宣传组

组  长:李坤国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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