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矿产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4 10:42信息来源: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从政策背景来看,近年来盗采盗挖矿产资源及衍生的无照经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对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切实筑牢监管防线,严厉遏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潘集区作为煤炭主产区的区域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从制定依据来看,方案严格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的通知》精神,落实《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矿产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同时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为根本出发点,确保整治工作有明确政策遵循和目标导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方案的核心意义在于通过专项整治,精准打击矿产品领域无照经营行为,从经营环节遏制盗采盗挖矿产资源的利益链条,切实维护潘集区矿产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合法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同时,通过规范矿产品开采、洗选、储运、销售全链条经营活动,降低安全生产风险,为地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总体考虑上,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矿产品无照经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构建“源头管控、部门协同、精准施策、长效巩固”的整治体系。既通过集中行动快速形成震慑效应,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实现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的有机统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方案历经完整的起草、征求意见、上会讨论流程,确保内容科学、可行,具体过程如下:

    1. 文件起草阶段:2025年9月1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起草小组,结合国务院、市级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潘集区矿产品经营监管现状,分析过往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整治范围、步骤、措施等核心内容,起草形成方案初稿。

    2. 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9月16日,将方案初稿印发至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场监管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期间共收集反馈意见7条,其中采纳5条,对未采纳的2条意见逐一说明理由,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内容,形成征求意见稿。

    3. 上会讨论阶段:2025年10月17日,召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讨论。参会人员围绕组织领导分工、整治时间节点、部门协同机制等内容提出细化建议,起草小组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4. 形成终稿阶段:2025年10月23日,结合局务会议审议意见,对方案审议稿进行最终修改打磨,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形成方案终稿并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潘集区矿产品领域无照经营主体底数,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分类台账,实现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排查全覆盖。依法查处一批矿产品无照经营违法案件,取缔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非法经营窝点,有效遏制矿产品无照经营及衍生的盗采盗挖行为。同时,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推动矿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向好,切实保障地方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全流程,明确了核心内容,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在组织保障方面,成立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注册股,统筹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进度调度、信息汇总及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在整治范围方面,精准锁定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煤炭、砂石、粘土等矿产品开采、洗选、加工、储运、销售的市场主体,重点聚焦泥河镇、夹沟镇等煤炭主产区周边经营门店及仓储点,淮河沿线货运码头、公路货运站等运输节点,各类建材市场、五金市场涉矿产品摊位及城乡结合部隐蔽仓储场所三大核心区域。

    在实施步骤方面,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即日起至10月31日为排查摸底阶段,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接相关部门获取线索并建立分类台账,于10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材料;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查处阶段,对无照经营主体依法责令整改或处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窝点;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梳理整治成果、总结经验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于12月1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在工作要求方面,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排查查处无死角、不缺位,严格落实线索移交机制,杜绝“只查经营、不追源头”;规范执法程序,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导合法经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

     六、创新举措

    一是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打破监管壁垒,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公安、能源等部门,共享合法采矿企业名单、废弃矿洞周边经营线索等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精准打击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单一部门监管覆盖面有限、取证难度大的问题。

    二是推行分类处置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监管。对具备办照条件但未办理的经营主体,强化引导服务,协助其完善手续、依法办照;对不具备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处置,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三是强化典型案例震慑与宣传引导并重,集中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同时广泛宣传无照经营的法律后果、危害及合法办照途径,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合规经营,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组织保障到位,通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排查保障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细化排查责任,结合走访、巡查、举报线索等多种方式,确保案源排查全面无遗漏。三是执法保障到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证据固定和文书制作,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查处工作合法合规。

     下一步工作方面,将严格按照三个阶段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地见效。整治行动结束后,重点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矿产品经营纳入市场主体年度检查重点内容,对重点区域每季度开展1次“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无照经营行为反弹。同时,常态化开展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机制,形成长效监管合力,推动矿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持续规范。

    八、政策咨询渠道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政策可向潘集区矿产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554-498928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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