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程龙柱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通知》
1. 问:过期失效药品是具体指什么药品?
答:居民家庭中那些已经超过了有效期的药品,或者虽然还未超过有效期但是因为储存保管的方式不当,可能已经无法保证其质量安全的药品,这些药品如果继续留存,可能会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也建议居民们进行妥善处理。
2. 问: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有哪些呢?
答:首先,它们可能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治疗效果,无法有效缓解或治愈疾病,从而可能导致病情的延误或加重。其次,过期药品的化学成分可能发生变化,产生有毒物质或增加副作用的风险,服用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新的损害。最后,随意丢弃过期药品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生态平衡。因此,对于过期失效的药品,我们应当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其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3.问:那么你们是怎样设置定点回收站呢?
答:我们会按照合理布局、服务便利的原则,在管理有序、真诚守信的药品经营单位中公平公开公正选择,来作为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站。
4.定点回收站是怎样管理药品呢?
答:我们会让回收站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5、问:过期失效药品怎样存放呢?
答:除了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其他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需要单独存放在安全区域外,其他过期失效药品应集中存放在回收箱内。
6. 问:什么是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制度?
答: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造成环境污染,而设立的一项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设立回收点,对家庭中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统一回收和处理。
7.问: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怎样处置呢?
答:由我局负责定期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还要核对药品的基本信息,各站点不得自行处理。
8.问:最后,我想问下这项政策的咨询渠道?
答: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我单位(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监管股金书同志,电话是0554-497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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