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0:38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潘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大楼2230室,电话:0554-4989290,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潘集区政府贯彻落实省、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566条。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深化惠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紧扣民生领域,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信息,推动民声呼应提质增效二聚焦工作参与,印发《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开展多领域“政府开放日”活动,促进政企、政民互动“零距离”。三是聚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设“行政权力专题”,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行政权力目录、办理流程、权力运行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4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线上申请15件,信函申请6件),结转上年度1件,结转2025年继续办理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规范答复。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收到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准确权威。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源头把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网页及下载版本格式要求,全年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件。加强审查清理,要求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提升搜索查询功能,对政策解读发布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线上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推进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协同性。线下继续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便群众查询,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回应关切,2024年微信、微博分别发布1000余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保持与上级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整改反馈的各类问题。二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抓好基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六余次。实行跟班学习制度,加强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部门、乡镇街道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8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解读质量需再提高,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开放日”活动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将政策解读同政民互动相结合,发挥部门负责人、政策制定者和有关专家学者等作用,综合运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多角度全方面开展解读。二是加大“政府开放日”线下活动宣传力度,提高活动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优服务、促落实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全年开展基层领域专项检查三次,将各领域排查出的问题反馈至相关单位。严格要求各领域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公开质效。

3、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区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监督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召开潘集区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三场,现场对教育及医疗领域栏目指标进行梳理讲解,并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校进行信息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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