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3年版)
1. 第二代残疾人证查询服务
一、办理依据
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需要查询第二代残疾人证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申请条件
需要了解我区持残疾人证人员相关信息。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服务流程
登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dpf.org.cn/searchUser.html)首页,找到“办事服务”专栏“残疾人证查询服务”点击后进入查询界面,提示输入“姓名”、“残疾人证号或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即可查询该人是否是持证残疾人。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2. 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3.《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
4.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443号)《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5.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宣传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和体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残联〔2022〕19号)(三)构建文化服务体系(四)夯实体育健身基础。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联、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
四、服务内容
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人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五、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域,公共图书馆与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执行。
六、服务时间
全年。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3.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 号):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25年,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关于印发2023年〈 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3〕10号)。
二、承办机构
淮南市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服务对象
0-14周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
四、申请条件
具有潘集区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潘集区居住证0-14周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3.病历或病情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服务流程
1.确定救助对象
2.选择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3.安置(转送)并康复
4.档案数据填报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时间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4. 困难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
一、办理依据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2.《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3〕10号),为全省1000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 服务对象
潘集区持证精神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有服药需求的精神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1.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流程
1.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2.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区残联审批。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5.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
一、办理依据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47号),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省级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为潘集区。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二)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三)身份证或户口簿。
(四)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服务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区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残联。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市残联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汇总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将各市汇总的《安徽省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报送省残联备案。
(三)支付方式。市残联会同级财政部门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复审通过后,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6.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4.《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第九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每年对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查。
5.《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第三条:用人单位每年应按规定的征缴渠道和时限,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6.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第六条: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 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 加强动态监控。
7.《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规定:“对安排残疾人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入就业比例”。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征收的用人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五、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或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2.审查:窗口人员进行审査。
3.决定:窗口人员决定。
4.办结:发放《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7. 残疾人求职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第二十三条: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
3.《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4.《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第二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第三条:有本省常住户口、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第四条 省残疾人联合会应在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劳动能力评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就业。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申请就业的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有一定劳动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无业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或直接到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即在政务运行管理系统上受理。
2.工作人员审核,进行岗位匹配,有适合的招聘岗位,立即推荐应聘;应聘不成功的,待有适合的就业岗位再联系推荐;或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时通知参加招聘,最后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8.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3.《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第四条:省残疾人联合会应在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劳动能力评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就业。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招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
四、申请条件
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五、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或直接到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通知网上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进行人员岗位匹配,有适合岗位招聘要求的残疾人推荐应聘;暂无适合岗位招聘要求的残疾人,待有适合的再联系推荐;或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时通知参加,最后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9.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一、办理依据
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文件规定。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全区持证下肢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1.户籍为潘集区人员;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
3.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具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五、申报材料
1.本省第二代残疾人证(下肢残疾类别);
2.持有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
六、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申报材料直接前往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0.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一、办理依据
中国残联《关于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40号)和安徽残联《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17〕65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皖残联〔2022〕29号)。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潘集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多重残疾人或“以老养残”、“一户多残”家庭。
四、申请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在一级或二级且有改造意愿;
2.当地认定的生活困难家庭;
3.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4.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五、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区残联根据持证残疾人改造需求,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
2.区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由专人入户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家务参与度、生活自主度等情况及拟无障碍改造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残联根据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和本地指标数量,确定拟改造对象,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无障碍改造建议方案。
4. 区残联审批改造方案后,组织安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七、办理时限
从提出改造申请到入户评估、改造方案制订、实施改造一般在一年以内完成。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1.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2.《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皖政〔2022〕4号)。
3.《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22〕7号)。
4.《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2〕81号)
5.《关于印发<淮南市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残联〔2023〕31号)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有辅具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有辅具需求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服务流程
1.本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2.区残联根据评估情况,结合实际,确定适配辅助器具类型,并及时配发给残疾人。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2. 残疾人维权服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残疾人组织对侵害特定残疾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第六十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有维权需求的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有维权需求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服务流程
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根据残疾人诉求进行审核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3.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县级残联负责残疾人证的申办受理、核发管理工作。按照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评定结论。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办理和持有残疾人证的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有听力、视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残疾证申请表、评定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新办证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例或病情证明)
六、服务流程
向户口所在地区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区残联审核后出具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评定。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 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4. 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一、办理依据
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2〕23号),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省级标准如下:
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年度办理。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前户籍为本省。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四、申请条件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的残疾中职学生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潘集区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簿;
(五)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及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残联。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市残联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汇总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市残联于10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将汇总的《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报送省残联备案。
(三)支付方式。市残联会同级财政部门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复审通过后两周内,由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具体打卡办法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证审核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2.《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3.《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2号)。县(区)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当事人或者残疾人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银行卡、低保证、两寸照片,前往户籍地村(社区)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
1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证审核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2.《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3.《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2〕2号)。县(区)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汇总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二、承办机构
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五、申报材料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低保证
六、服务流程
当事人或者残疾人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银行卡、低保证、两寸照片,前往户籍地村(社区)办理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齐云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综合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 8:20-11:40,14:00-17:00
咨询方式:0554-4976065
十、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潘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监督投诉电话:0554-498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