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解读】《关于开展“私坟乱葬”集中整治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架政发〔2022〕18号)的文字解读
一、起草背景
殡葬的礼仪和习俗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变化。世界各国民族众多,殡葬习俗纷繁庞杂。历史上,中国各民族有天葬、水葬、土葬、火葬、野葬、崖葬、保存干尸等多种葬法,广大汉族地区以土葬最为普遍,火葬在历史上曾受封建统治者禁止。古希腊罗马时期实行过火葬,中世纪时盛行土葬,到文艺复兴后,火葬重又复兴,19世纪欧洲推行火葬运动,当代世界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火葬处置遗体。
中国人的世界观与西方人不同,讲究“土者,人之所命者也!”由于历代统治者历经两千年的时间内推行封建迷信的葬制、丧礼,使土葬、厚葬、各种迷信活动和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并形成一种具有习惯势力的社会风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不久,即采取行政力量和群众力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了殡葬改革活动。但是,在短时间内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恐怕行不通,因此,必须逐步改革,通过党员引导和政策支持,逐步使群众改革土葬,实行薄葬,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民政部等10部委《印发〈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94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四、工作目标
以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目标,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为抓手,切实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弘扬绿色、低碳、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通过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全镇“私坟乱葬”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基本杜绝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从2022年3月到2022年12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镇境内“三线四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以及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开展私坟乱葬整治,通过劝导自愿平(迁)、制止新建等措施,实现整治范围内“散坟”明显减少。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抓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在全镇“三线四区”实行禁止葬坟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潘集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各村要从建设美好家园、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私坟乱葬”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整治工作。
(二)强化领导,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全镇“私坟乱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村承担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违法违规违纪线索举报移交机制。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私坟乱葬”整治舆情管控和引导;镇民政所负责综合协调,对“私坟乱葬”整治工作业务指导、跟踪监督工作,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平(迁)坟还田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内乱埋散葬行为;镇派出所负责依法做好散葬坟墓平迁 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镇综治中心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殡葬用品、棺木市场进行清理整治;镇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镇“私坟乱葬”领导小组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对私坟乱葬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巡查中发现的新增“散坟”,要深挖根源,存在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私坟乱葬”的,作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纪委、组织等部门进行处理。
(四)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镇将散葬坟墓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通过提升绿化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公益性公墓使用管理水平。要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现象,严禁任何人私建新坟,重拳整治乱埋乱葬、毁林毁田造坟等违法行为。
咨询电话:0554-4261004
殡葬的礼仪和习俗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变化。世界各国民族众多,殡葬习俗纷繁庞杂。历史上,中国各民族有天葬、水葬、土葬、火葬、野葬、崖葬、保存干尸等多种葬法,广大汉族地区以土葬最为普遍,火葬在历史上曾受封建统治者禁止。古希腊罗马时期实行过火葬,中世纪时盛行土葬,到文艺复兴后,火葬重又复兴,19世纪欧洲推行火葬运动,当代世界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火葬处置遗体。
中国人的世界观与西方人不同,讲究“土者,人之所命者也!”由于历代统治者历经两千年的时间内推行封建迷信的葬制、丧礼,使土葬、厚葬、各种迷信活动和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并形成一种具有习惯势力的社会风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不久,即采取行政力量和群众力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了殡葬改革活动。但是,在短时间内强制群众实行火葬,恐怕行不通,因此,必须逐步改革,通过党员引导和政策支持,逐步使群众改革土葬,实行薄葬,文明、俭朴、节约办丧事的殡葬礼俗。减少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风。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民政部等10部委《印发〈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94号)、《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四、工作目标
以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目标,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公益性墓地(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为抓手,切实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弘扬绿色、低碳、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通过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全镇“私坟乱葬”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基本杜绝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从2022年3月到2022年12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镇境内“三线四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以及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开展私坟乱葬整治,通过劝导自愿平(迁)、制止新建等措施,实现整治范围内“散坟”明显减少。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增强抓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在全镇“三线四区”实行禁止葬坟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潘集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各村要从建设美好家园、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私坟乱葬”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整治工作。
(二)强化领导,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全镇“私坟乱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村承担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建立违法违规违纪线索举报移交机制。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私坟乱葬”整治舆情管控和引导;镇民政所负责综合协调,对“私坟乱葬”整治工作业务指导、跟踪监督工作,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平(迁)坟还田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内乱埋散葬行为;镇派出所负责依法做好散葬坟墓平迁 治安秩序维护工作;镇综治中心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殡葬用品、棺木市场进行清理整治;镇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镇“私坟乱葬”领导小组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对私坟乱葬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巡查中发现的新增“散坟”,要深挖根源,存在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私坟乱葬”的,作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纪委、组织等部门进行处理。
(四)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镇将散葬坟墓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通过提升绿化水平、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公益性公墓使用管理水平。要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现象,严禁任何人私建新坟,重拳整治乱埋乱葬、毁林毁田造坟等违法行为。
咨询电话:0554-42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