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5:08信息来源:潘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潘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大楼2楼207室,电话:0554-4974824,邮编:232000)


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政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潘集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138条。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二是开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建设”专题,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及落实举措。三是推进对企信息公开,建设“双招双引”专题,为企业提供从招商到落地以及后期发展的“一条龙”政策服务。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疫情通告及相关政策信息。五是不断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做好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2021年公开文字解读6篇,图片解读5篇,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以及媒体解读各1篇。六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指导编制村务公开事项清单,为下一步村务信息全面公开奠定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网页申请,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以公开1件。办理的申请件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区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件,补充信息要素,无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逐级签批信息发布三审单,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杜绝泄密隐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开设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专区,完成集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县级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调整目录,与两化领域相融合,使栏目设置更加规范完善。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全年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23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印发《潘集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市政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和推进会。针对上级单位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力度,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开展社会评议,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全年无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4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5.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1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三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升,有个别单位存在长期不更新的情况。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三是对消极对待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进行约谈,加强人员培训,积极组织轮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潘集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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