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负责人李琪局长解读《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近日,潘集区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更好地了解《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根据安徽省、淮南市两办相继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贯彻《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四、主要任务。《若干措施》任务包含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强化组织领导10个大项,39个小项。
五、创新举措。根据省市要求,对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相关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二)强化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四员”日常工作经费。
(三)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四)强化组织实施。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区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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