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潘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ji.gov.cn/))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大楼2楼209室 ,电话:0554-4989218,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全面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我区整体的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全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5544余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六提六促专题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已公布的政府信息,对排查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及丰富了政策解读的形式,积极参与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等工作。目前全年共发布政策文件解读26件(负责人解读3件,部门专家解读19件,媒体解读4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底数为72件,清理废止的数量为43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29件。
四是加强区直部门和乡镇两化目录建设。潘集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建设两化有关的区部门26个领域以及乡镇街道10个有关领域目录建设。并设专题专栏上线集中展示上线,打造集中展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提供了便利。
五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最新政务公开目录设置,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高质量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质量。
六是深化放管服营商环境改革。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后,及时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组织成立了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潘集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区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3件,已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流程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现场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予以公开”为 3件,占100%;答复“部分公开”为0件,占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0件,占0%;其他处理方式的为0件,占0%。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及时解读把好文字关,政治关。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认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文件公开质量,具体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信息,并完善有效性标注和PDF文本下载功能,进一步提高文件公开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级政策文件,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二是积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区已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各1个,微信微博2020年度共发布信息2518条。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区政务工作推进会,并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区24个部门和11乡镇街道开展“点对点”现场业务培训会,切实加强对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确保息规范标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监督,采取征集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0 |
379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81 |
0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34 |
-422 |
197 |
|
行政强制 |
75 |
-48 |
3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7 |
1965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我区虽然一直在加强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建设工作,但是因相关部门人员缺乏、流动性较大、部分领导还是不够积极重视等问题,造成开展相关工作进度比较缓慢、不能及时、高效、精准的完成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是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解决措施:一是我区在2021年将更加强化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二是在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区广泛利用各平台网站、微信、报刊、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依法公开。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区、乡镇街道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工作,在区、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安装自助查阅设备,大厅显眼处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实现在线查阅,快速办理,提高群众百姓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