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沟民族中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区教育局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因学校食堂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一名以上学生(含一名)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5、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家长反映为准)。
6、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安全信息报送
1 .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教育局法规科和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要报送区教育局法规科。(每周至少一次电子档)
3.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结果。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区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