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沟民族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方案
为了继续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聘用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编全体教职工,均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履行聘约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工作端正。
3、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职务及业务水平和能力。
4、身体健康,能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
(三)校聘用制度的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科学配置,合理组合;
3、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4、层层聘用,教代监督。
(四)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如下:
1、班主任:七年级 4 个,八年级4 个,九年级 4个。
2、科任教师岗位数:
语文8- 10 数学8- 10 英语6-8
政治 3 历史 3 地理 3
物理 3 化学 2 生物 3
音乐 2 体育 3 美术 2
微机 3 写字 1
3、教辅后勤人员:1—6人
(五)岗位职责
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聘用期限
各岗位均为1个学年
(七)学校聘用程序
1、学校规定岗位数(6月份)
2、制定岗位职责(6月份)
3、教职工填报上岗申请书(6月27-30日)
4、学校审核教职工条件(7月上旬)
5、公布岗位竞争情况(7月中旬)
6、公开竞争,确定岗位人员(7月下旬)
7、岗位人员述职(8月下旬)
8、职代会审议、表决聘用情况(8月下旬)
9、年级组、班主任优化组合(8月下旬)
10、签订聘用合同(9月中旬)
注:因学校班级情况不同,分二批完成,时间可根据需要调整。
(八)下发聘书
聘书样式使用市教育局规定样式。
(九)落聘、待聘
不符合聘任条件、或因编制和岗位所限无岗位安排的、或因身体等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为落聘人员。
1、落聘人员符合病退、调出、辞职条件,应劝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对服从学校安排的落聘人员,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尽可能安排一些非岗位性的临时工作或自行联系进行对口业务进修(费用自理)。
3、本人服从学校安排,但学校无临时性工作安排或无法安置,可以按聘用单位内部待聘人员处理,待聘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4、待聘期满仍未被聘上岗的,由学校将其人事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拒聘
本人不应聘或要求聘任,但应聘岗位不宜或职数已满,经学校调解,本人不愿到指定岗位上工作的为拒聘人员。
拒聘人员于1周内报上级党支部、政府和教育局。学校有权不安排工作,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十一)解聘
1、被聘教职工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有权解聘: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按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的。
(2)工作敷衍塞责,不胜任被聘岗位工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造成严重损失的。
(3)体罚学生,造成身体或精神伤害后果,或经教育不改的。
(4)因违法违纪,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及受到刑事处罚的。
(5)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新、旧八条)。
(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7)教师、班主任学年量评较差。
2、受聘人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受聘人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十二)解聘人员工资待遇
1、因不胜任工作被解聘其工作岗位,但又服从学校其它工作安排的按工作校内调整处理。
2、因违反解聘所列条件之一的,学校于1周内报上级党支部、政府及教育局处理。
3、学校未能履行聘约,受聘人要求解聘的,解聘后可以在校内待聘,也可自行联系到外校应聘。
(十三)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科室负责人
十四、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组 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组 员: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及教职代会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