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古沟民族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2 15:35信息来源:淮南市古沟民族中学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部分  前言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鼓励教师多代课、代好课,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0号)及《淮南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和《潘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及市、区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特制定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考核和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尊重教育教学规律。

2、坚持德才兼备。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奖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

4、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5、统筹兼顾学校内部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6、公开、公平、公正。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绩效考核及奖励性工资发放时间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在上学期、下学期学期结束时考核,分两次造册,再由校长审批,上报区教育局,由财政局打卡发放。

(五)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仲裁小组

1)领导小组

  长:李传安

副组长:王宗影  徐沛文  陶有敏 

  员:黄立松  杨晓伍      顾云桥  马兆春  聂敬林  邵春雨 

代冠香  祝 萍  董亚彬 唐德明  蔡长勤  王 剑  李 莹 聂朋师

许宏光    

2)考核小组

  长:李传安

副组长:王宗影  徐沛文   陶有敏

  员:黄立松  杨晓伍       顾云桥  马兆春  聂敬林  邵春雨  代冠香       董亚彬   许宏光

3)仲裁小组

  长:李传安

副组长:王宗影  徐沛文   陶有敏

  员:黄立松  杨晓伍      聂敬林  蔡长勤       李 莹   聂朋师   唐德明  许宏光   陈从强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杨晓伍兼。

2、各科室制定考核表,按细则分类评定分数。

3、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考核材料,计算每位教职工量化得分。

4、公示考核结果。

5、教职工对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后三天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复议。学校在接到复议要求后一周内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凡造谣惑众、无理取闹干扰教师绩效考核,其不予兑现当学期绩效。

6、办公室汇总造册、报校长审批签发意见,上级打卡发放。

 第二部分  工作量

(一)以学校标准课时工作量为标准实施课贴,每节15元,超课每节18元(以上都是实际上课,折合课时不算)。因工作需要折合课时的课贴为10/节。

(二)女教职工50周岁;男教职工55周岁,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三)学校没有安排满工作量时,可向学校申请安排其它工作。申请时对工性质和任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但可向学校反映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如果学校安排的是事务性工作,则其事务性工作可折合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或奖金给予考核评价。

(五)评价原则:

1教师周工作量,语、数、外均8节为满;其他9节为满。教师课程安排主要根据班主任聘用为主、学校宏观调控为辅进行安排

2、副书记、副校长周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中层领导周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3、报账员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教研组长的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四分之三。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的工作量按1.5节课计算,多媒体室、计算机网络教室、书法室、音乐室、美术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橡荫报社管理员工作量按1节课计算。舞蹈室、推剧室、留守儿童之家、回族风俗文化教育阵地等功能室管理员工作量按0.5节课计算

6、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全天开放按满工作量计算。

7、电教员:(班班通、网络维护等)按每周1.5节课计算工作量。

8、课外辅导学生的工作量,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9、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校报主编按每周1节计算。

10、本(五)中2-9项折合课时的,计算课贴时先计算实课课贴,再计算折合课时的课贴。

11、毕业班学生毕业后课贴按折合课时的课贴计算。

(六)主管部门:教导处  办公室

第三部分  工作表现(70

(一)职业道德(10分)

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中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办法。

1、学校从下列项目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定性评价,违反一条为不合格,不再进行其他项目考核: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经教育不改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如道德败坏、酒后无德、挑拨离间、教师间辱骂殴斗等);
5)不能完成或拒不接受正常的教学工作任务的。

2、学校从下列项目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定量评价:

1)评价原则:考核领导小组考核:5分;学生考核:5

①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②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③ 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④ 维护校誉,与人为善;

⑤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评价要求:

① 职业道德每项0.4分。

② 违反一项视情节扣0.10.4分。

5分扣完为止,不倒扣。

④ 学生综合评价(从该教师所带班级中任选10人,带班级多的取所带班级平均值)。

3)主管部门:办公室

(二)考勤情况(50分)

1、考勤评价--主要包括签到、上课、开会、大型活动及学校临时规定的有关工作的出勤等。出全勤者满分。

2、其他情况按以下制度扣分。

1)旷课(工)或请假超过皖人发[1997]83号文件规定天数的;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22天,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累计超过66天的,拿正常上班的最低那位教师绩效的80%

2)病假:每天扣0.5分。教职员工请病假,应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报告,同时交验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和当月的医药发票,手续不全者,以事假论处,请假由教导处安排的扣请假者10元给代课者。大病住院除外。

3)事假:每天扣0.75分。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自己调好课,否则不予请假。凡经教导处安排的课,每天扣请假者0.5分。教师请假:两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五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报教育局备案。不允许电话请假,或由他人带条请假。请假者调课要填写调课单,经教导处批准;未经教导处同意自行调课者,每节课扣2分。请假由教导处安排的(公假除外)扣请假者10元给代课者。

4)迟到、早退、中途离堂(出现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每节扣0.25分(迟到、早退达10分钟视为空堂)无故空堂,一次扣2分。

5)旷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者除每节课扣2分,并视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6)签到:实行上下午四次签到制(上午:两次;下午:两次),每缺签1次扣0.25分;发现代签一次,扣除代签双方各1分,拒签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并给予处理,扣分不封顶。

7)婚假:教职工婚假1周(含3天法定婚假日)算正常出勤,超过规定者,按事假处理。

8)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三代: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妻子、丈夫、子女)亡故须请丧假者,三天内(不含路程天数)按正常出勤,超过三天按事假处理。教职工及其亲生父母亡故学校给慰问金300元。

9)教师例会,业务学习,监考阅卷、开学前三天放假后三天、学校开展的活动、部门开展的活动每缺一次扣30元,单独从教师绩效工资中扣除(并且事后到校长室补会,公务除外)。

3、主管部门:各科室

(一)教学管理(10分)

1、教学常规(5分)

1)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

备课考核暂定为对教师的教案考核。教案分常规检查考核和综合考核。教案考核是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导处具体负责。

①日常评价 ( 3 )

教师教案由教导处负责日常量评,每月0.2分。

按教学进度,做到备教一致,被评为优秀的记0.2分(各组优秀指数为50%)。合格记0.1分,不合格记0分,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课检查,停发津贴。无教案或拿旧教案的,扣1分。

②综合评价(2分)

教案每学期组织一次大检查(期末),无教案或拿旧教案的扣1分。期末考试期间各教研组长将教案收齐转教导处保存。各教研组可按50%评选出优秀(0.5分),合格(0.3分)二档次。

③ 跨学科或跨年级每周按超1节计算,但必须教案且一详一略,此项不重复累记 (考试学科)

④ 教导处具体拟订评价要求并实施。

2、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3分)

① 作文篇数每学期68篇(详批占班级人数的50%),基础知识作业每周不少于一次;数、理、化、英作业,其次数以每周班级课时数减二为标准;政、史、地、生作业,每月不少于5次;美术作业每月不少于4次。各科作业检查被评为优秀记1.5分,合格记1分,不合格记0分,无作业扣1.5分。

说明:各科教案作业每月由教导处、教研组长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校长室随时抽查,在学期结束,由教导处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进度、批改质量、作业份数,检查结果报校长室。

② 主管部门:教导处

3、教研科研(2)

① 上公开课得2分,并绩效50元。听课一次绩效5元,评课一次绩效5元。

② 以每人公开课1节、听课15节、评课5次作为计算量。所有教师听课节次以每次教导处听评课当时签到为计算依据,一周一公示。

③期中、期末考试及教育局安排的抽考、监考阅卷。按监考一场30元,阅卷一次50元计算。外派监考一场40元、阅卷80元。

④主管部门:教导处

 

第四部分  工作成效(30分)

(一)教学效果(30分)

1、学校按不同年级设置考核有效人数。其计算办法:考核有效人数=年级人数×70%

九年级:第一学期以期末考试或接近期末考试的月考为准,第二学期以中考(含体育、信息)为准。七、八年级:以期末考试为准。总分第一名的学生得有效总人数分、总分第二名的学生得有效总人数减一分、总分第三名的学生得有效总人数减二分、依次类推。学校按年级有效人数的学科单独计算有效分。

2、学校取考核有效总人数的学生成绩进行教师教学成绩的评比,每年级每学科各有一个第一名,其教学成绩得分为20分,余下按下表差额分计算教学成绩。

差额分

最高分

100

200

300

400

500

量评分

30

29.5

29

28.5

28

27.5

差额分

600

700

800

900

1000

1000

量评分

27

26.5

26

25.5

25

24

3、非考试科目教师教学成绩按班级考试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平均数计算其教学成绩。

4、多班级任课教师教学成绩计算班级平均数

5、主管部门:教导处。

(二)教科研加分及奖金

1、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分国家、省、市、区四级。

2、学科评比获奖:分国家、省、市、区四级(区级以上运动会获奖:一等奖:12名;二等奖:345名;三等奖: 678名;学科抽考、竞赛前三名按学科评比获奖奖励)。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500

400

300

200

400

300

200

100

300

200

100

50

100

50

30

10

乡镇、校

 

30

10

5

3、获得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以国家、省、市、区、校分别奖励。(重复以最高为准)

 

国家元

省元

市元

区元

校元

学科带头人

500

400

300

200

100

教坛新星

400

300

200

100

50

骨干教师

300

200

100

50

30

教学能手

200

100

50

30

20

4、其它方面的奖励:(以上级文件开展活动为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组织奖、鼓励奖

国家

200

160

120

按同等级别三等奖减半处理

200

160

120

70

50

40

40

30

20

20

10

6

5、橡荫报稿件奖励:教师稿件每篇30元,指导学生稿件每篇20元。

6、教师在国家、省、市、区网站上发表信息:国家级:30元;省级:20元;市级:10元;区级:8元。

7、每学期绩效工资校长10%部分用于九年级教师升学奖、中层领导岗位绩效等支出。

8、区级及以上教研课题,正式报刊发表论文(CNISSN刊物)按“其它方面的奖励”给予奖励(无等级按三等奖减半兑现奖励)

9《教师工作手册》、计划、总结迟交扣0.25分、不交扣1分。

10、按时上交教研材料,未按教育局或学校的布置上交教师教育教学论文等,迟交扣0.25分、不交扣1分。

11、评价要求:

1)凡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各项活动都不重复累加。

2)各项活动获奖必须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单独支出。

第五部分:奖励方法

(一)支教人员绩效:全额支付上拨金额。

(二)产假教师绩效:应得金额=(绩效总额—10%奖励基金—其他)÷教师总人数。

(三)长期病假教师绩效:每学期1000元慰问金(以教育局批复为准)。

(四)一年内退休教师绩效:应得金额=(绩效总额—10%奖励基金—其他)÷教师总人数

(五)教辅后勤人员绩效:

1、总金额= 3000.00元(暂定)×教辅后勤总人数(根据人均绩效数可适当修改金额)

2、个别后勤工作将以超课补助形式计入绩效

3、超过一人,由徐校长牵头,制定量化评价办法,给予量评奖金。

(六)代课教师绩效

1教师绩效总金额=学校绩效总金额—课贴—10%奖励基金—产假绩效—长期病假慰问金—一年内退休人员绩效—教辅后勤人员绩效—支教人员绩效—其他

2、绩效工资按量评总得分奖励:

学校绩效工资总金额除以教职工量化总分乘以个人量评得分等于个人绩效工资

(七)评优、评先、聘用班主任、班主任聘用教师均以总分为主要参考分依据。

第六部分:附则

1 、以上分数及奖金设计,在进行各项量化时受分数及奖金限制。

2 、各评估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操作,弄虚作假给予公开点名批评。

3 、本制度每学期根据教师意见修定一次,解释权属校长室。

4 、其它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教代会常委会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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