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及应对处置流程
一、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 报警程序:
发现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可视情况报110或120。学校按规定向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2. 处置措施:
(1)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学校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
(2)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救援等工作;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取证、调查事件原因;
(3)及时通知家长、家属,并做好家长、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危机干预,稳定师生情绪。
3. 善后恢复:
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待查明原因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做好相关方面的防范措施。
二、公共卫生事件
1. 报警程序:
发现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报学校。学校按规定报区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事发2小时内)。
2. 处置措施:
(1)学校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组织校医实施救治。同时与医院联系,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或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相关区域和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
(4)如遇传染性疾病,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
(5)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联系,通报情况。在学校适当的范围内通报事件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
(6)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
3. 善后工作:
因传染病导致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水源出现问题的,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查明事件原因,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4. 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工作坚持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原则,未经相关部门科学甄别,不得盲目下结论性意见。
三、火灾事故
1. 报警程序:
发现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报学校。火势较大,无法自行扑救时,同时报119。
2. 处置措施:
(1)学校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组织人员疏散;
(2)切断电源,避免继发性危害;
(3)消防队伍到达后,主动提供信息,配合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4)如有人员伤亡,报120并配合医疗部门进行抢救。
3. 善后恢复: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处理好善后事宜,做好受灾建筑物和设施的修建工作。
4. 注意事项:
注意做好施救人员的防护工作。
四、建筑物安全事故(含楼梯间拥挤踩踏)
1. 报警程序:
发现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报学校。
2. 处置措施:
(1)学校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向区教育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避免继发性危害;
(3)有人员伤亡时,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并报120、119请求支援;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5)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亲属和师生情绪。
3. 善后恢复:
查明事故原因,处理好善后事宜,做好建筑物修建等工作。
五、校园恶性交通事故
1. 报警程序:
发现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报学校。
2. 处置措施:
(1)发现者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2)学校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迅速到位,并向医疗急救、公安交警和区教育局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 善后恢复:
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补偿和家属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