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第一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潘集区第一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主要任务清单》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重点问题清单》精神,特制订考试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学习
学校要通过例会、教研会和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师生、家长认真学习,正面宣传,理解和掌握考试管理的目的意义,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一二年级语数学科采用闯关答题的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朗读诵读、口语交际、课本剧表演、生活应用、计算小达人等。各年级艺体常识学科采取抽测的形式,如:唱首歌、画一幅画等。
3.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4.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三、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四、重视过程、客观评价
1.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2.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3.要结合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五、等级呈现、注重激励
期末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1.学校、班级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运用考试结果发现学生亮点,发挥激励作用。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学生群传播。
2.期末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分4个等级。不得出现唯分数论的倾向。
试卷得分 |
获得等级 |
85-100分 |
优 |
75-84分 |
良 |
60-74分 |
中 |
60分以下 |
不合格 |
3.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4.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六、接受监督、强化督导
学校设立学校考试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等具体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考试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