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14:51信息来源: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性,现就修订完善我省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如下:

一、59项(见附件1)、废止4(见附件2)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二、各市医保局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维护和对照匹配等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5410起执行,既往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2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0411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pdf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310

(此件公开发布)

下附:目录提供模板2025.04.10版诊疗服务项目目录维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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