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
4.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总表
5.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2026年项目支出表
10.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2026年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积极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
(二)负责全方位管理区域内所有资产。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乡村振兴。
(四)大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乡村环境面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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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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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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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负责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收入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农、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计生服务、文化教育、疫情防控及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2026年部门预算表由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17.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6万元,占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万元,占19.13%;卫生健康支出34.9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9.06%;农林水支出65万元,占9.06%。
二、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8万元,比2025年预算拨款增加17.8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调入增多,人员经费使用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开展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6万元,占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万元,占19.13%;卫生健康支出34.9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9.06%;农林水支出65万元,占9.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244.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9.2万元,下降3.63%,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6年预算17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0.12%,增加原因主要是新考入事业人员,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3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5万元,增长58.38%,增长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9.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76.79%,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标,预算指标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5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75%,下降原因主要是行政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34.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8万元,增加20.35%,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6年预算4.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1.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33.33%,增长原因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福利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15.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加17.97%,增加原因主要是医保基数调标,医保经费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14.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6万元,增加22.03%,增加原因主要是医保基数调标,医保经费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5.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28.57%,增加原因主要是医保基数调标,医保经费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2026年预算6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8.33%,增加原因主要是加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发展,经费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6年预算4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1.8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6年预算2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9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三、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2.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5万元、津贴补贴63.4万元、奖金85.4万元、绩效工资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4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5.8万元、生活补助4.3万元。
4、资本性支出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8万元。
四、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总预算71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预算7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8万元,占100%,比2025年预算增加17.8万元,增长2.5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项目开展数量,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比2025年预算持平;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0万元,占0%,比2025年预算持平。
八、关于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预算717.8万元,比2025年预增加17.8万元,增长2.5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项目开展数量,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52.8万元,占90.9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5万元,占9.06%,主要用于乡镇事业发展。
九、“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长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级部门调研、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经验,接待批次增多,经费增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出行大幅下降,经费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6年乡镇事业发展”项目
(1)项目概述和内容。为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发展,使得农民群众生活更加便利,根据实际相关情况进行农田水利、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实现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方便农民生活,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增加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2)立项依据。根据市、区两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和起止时间。项目设施主体为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月。
(4)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为6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保障乡镇机关正常运行运转;通过文明创建及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的文明村镇,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7.8万元,比2025年增加17.8万元,增长2.54%,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项目开展数量,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底,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了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皖公网安备 3404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