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疃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稳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领导、联系方式、分工
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职责分工 |
联系方式 |
程红矿 |
镇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
负责贺疃镇全面工作 |
0554-4211001 |
聂敬虎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税、金融、审计、规划等工作。 |
0554-4211002 |
代文涛 |
镇人大主席 |
负责镇人大工作 |
0554-2790505 |
王家勤 |
镇纪委书记 |
负责纪委工作 |
0554-2790507 |
李琼琼 |
镇组织委员 |
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组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非公党建、信息化建设、保密等工作 |
0554-279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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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兴典 |
镇武装部长 |
负责镇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地震、人民防空)等工作。联系消防。 |
0554-2790519 |
夏龙 |
镇副镇长 |
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搬迁安置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联系厂矿。 |
0554-2790509 |
陈占群 |
镇党委委员 |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司法行政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开发、粮食、供销、气象工作。联系公、检、法及河道、供电等单位。 |
0554-2790512 |
朱梁萍 |
镇副镇长 |
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分管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卫生健康、外事侨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 |
0554-2790515 |
王方文 |
镇副镇长 |
分管财政、发展与改革、科技经信、统计工作。 |
0554-2790509 |
三、机构设置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1. 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2. 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4. 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5. 协助做好镇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6. 做好镇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7. 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8. 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刘全坤
联系电话:0554—4211003
办公地址: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院内二楼
2.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商业、商贸、旅游、公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负责制定全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劳动就业规划。3.指导、协调全镇企业的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劳动力管理,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和经济技术交流活动,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法律和信息等服务。4.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苏学侠
联系电话:0554—2790525
办公地址: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院内一楼
3、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1. 在镇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2. 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参谋、助手。3. 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为阵地,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4. 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做好计生证件的签发登记工作 5.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指导所属各村(社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读报栏、宣传栏和公开栏。6. 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待遇。7. 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8.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有关案件。9. 指导所属各社区制订好《居民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属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社区党支部委员、村委会成员、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10.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上级及时、正确处理申诉、复议案件。11.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苏俊俊
联系电话:0554—2790528
办公地址: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院内计生办二楼
4、社保所
主要职责: 1.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相关资讯服务。2. 提供培训就业服务。3. 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的调查、建档、统计工作。4. 负责搜集、发布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信息,组织辖区内服务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提供职业介绍及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5. 负责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负责人:朱永珍
联系电话:0554-2790526
办公地址:潘集区贺疃镇政务服务大厅
四、办公地址
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0554-4211003